7-11 B2C 超商取貨物流規範 2023年10月27日 10:27 更新於 7-11 B2C 超商取貨物流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是由商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統一數網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以下簡稱統一數網)或其所委託之第三人(以下簡稱本公司)共同提供。 本「7-11 B2C 超商取貨物流規範」(以下簡稱本規範),是「OneShip 服務協議」下之子規範,用以提供倉發託運人(以下簡稱您)於使用本服務時能更清晰理解流程與作業規範,並且供您遵守具備有效法律效力之條款;您應於開通本服務前詳閱本規範,若您不同意本規範之任何部分,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基本介紹 申請作業與規範 開通 / 變更 / 查詢設定 開通設定與作業規範 變更作業與規範 交貨及進貨作業與規範 交貨作業與規範 進貨作業與規範 運送作業與規範、託運限制 運送作業與規範 託運限制 取貨、代收款及退貨作業與規範 取貨作業與規範 代收款作業與規範 退貨作業與規範 對帳及結算作業與規範 對帳作業與規範 結算作業與規範 賠償作業與規範 一、基本介紹 本公司提供之 OneShip 服務中針對不同商品類型、您的營運模式以及收件人的便利性而提供多元物流選項;本服務旨在提供您向收件人寄發商品之運送服務。本服務的特色即是與遍及多地的統一數網股份有限公司所經營之便利商店(以下簡稱 7-11 超商)合作,是一項適合所有收件人的配送方式。 本服務由您自行將您的欲運送之包裹 / 商品「出貨」後自行配送(以下簡稱交貨)到本公司於本服務下指定由統一數網經營之倉庫或物流加工中心(以下簡稱大智通 DC);您欲運送之商品經送達大智通 DC 後,將再由大智通 DC 確認您的商品大致符合本規範並且點收數量與明細後,將您的包裹 / 商品依據您的指示運送到對應的 7-11 超商;令您的收件人可以輕鬆自行抵達指定 7-11 超商領取包裹 / 商品(以下簡稱取貨),以利您的收件人完成交易。 二、申請作業與規範 申請本服務您必須於提交線上表單申請之同時,提供身分證正 / 反面影本以及銀行存摺封面,並於本公司通知您時,補充諸如切結書等相關文件。 本服務可能依照物流服務商提供之要求,就配送地區、費用、商品限制、包裝限制或者任何其他服務內容或限制而隨之異動,您應依照 OneShip 程式、本服務、本公司於官方網站實際公告內容,以及本公司或統一數網單獨對您通知之實際更新內容進行設定。 您申請本服務由於標籤規範詳雜,您須先試列印出貨標籤並寄送至大智通 DC,待大智通 DC 檢測標籤完整性,符合「Eservice 三代廠商上線規格說明書」後,始得使用本服務;測試通過後,大智通 DC 將會通知您標籤通過之訊息。 三、開通 / 變更 / 查詢設定 1. 開通設定與作業規範 本服務會依照統一數網提供之服務隨之調整,請您依照實際公告內容進行運費設定,寄件流程請依照本公司發送之開通訊息通知內容為準。 2. 變更作業與規範 鑑於本服務之申請流程繁複,本公司恕不接受您於申請提交後,再於開通前提出資訊變更需求;您應於提交本服務申請前,即確認您所提交之所有資訊均正確、完整且已經即時更新。 本服務一經開通後,若您須變更您提交之任何資訊,最晚需於五至七個工作天前提出申請;並且,本公司可能視您須變更之資訊內容,判斷是否須重新進行提交。如經本公司同意您變更您的資訊後,變更程序(不含重新審核之時間)約需七至十四個工作天,且恕不受理急件。 您向本公司提出本服務申請之三個月內,應不得變更任何本服務相關資訊。提出申請後一年內,若變更三次(含)以上者,本公司自有權於第三次起酌收變更作業費新台幣五百(500)元 / 次。 使用本服務期間,若廠退資訊需變更,新廠退資訊啟用日以統一數網所回覆的生效時間為準,您同意該等變更可能需要一定作業時間,您將不就其為任何異議。 變更生效後,本公司將以變更後的資訊為您進行廠退,恕不接受指定日期,且生效日將不主動通知,如有疑問請洽線上顧問。 四、交貨及進貨作業與規範 1. 交貨作業與規範 您於交貨當日上午五點(05:00)前應事先將該筆訂單狀態轉為「可供出貨」(該動作以下簡稱「執行出貨」),避免您的包裹 / 商品無法交貨;執行出貨屬於交貨作業中之一部,如因您執行出貨的動作瑕疵,導致交貨時遭到拒收,則您同意將對此毫無異議。 交貨時間:您的交貨時間應配合本公司於早上九點半(09:30)至下午四點(16:00)間將商品送至大智通 DC,本公司一般將於您交貨日之隔 3 至 4 日陸續送達指定之 7-11 超商。 您於自行配送或者委託第三人配送您的商品至大智通 DC 欲進行交貨時,應事先通知本公司您預定的抵達時間;若您無法於預定抵達時間內抵達者,本公司及其指定人皆得拒收或退回您的商品。 您配送商品上之商品標籤,須符合本公司於本服務下指定之商品標籤規格;若您交貨時之商品標籤規格不符或條碼品質異常時,本公司及其指定人皆得拒收或退回您的商品。 2. 進貨作業與規範 進貨時間與核對: 您的商品經您交貨後,大智通 DC 將會再行進行進貨驗收。驗收時間為交貨當日之下午四點(16:00),驗收發現異常件(不符合本規範中交貨、運送等任何規範)時,將由本公司聯絡確認您是否得於當日下午兩點(14:00)前完成您的商店訂單明細以及包裹 / 商品之補檔;若不進行或者無法於兩點(14:00)前完成補檔者,則您的包裹 / 商品應改於次一工作日進行運送,如您於次一工作日尚未完成補檔者,將待您補檔完成後始得計為完成進貨作業。 若您的商店訂單明細、OneShip 程式資訊與當日大智通 DC 進貨驗收之貨物、內容或是其資訊不符時,應以大智通 DC 實際驗收者為計算標準。 不同進貨日的商品應分別打包,並清楚標示進貨日期,如發生不同進貨日混合進貨的狀況,則全部商品當日不予驗收,視為進貨未完成,應進行退貨作業。 若因進貨日期標錯造成包裹 / 商品未於預定日出貨到 7-11 超商或是收件人指定地點者,則您應自行負責,不可因此要求賠償,並應自行處理收件人之客訴及爭議。 進貨入倉: 您應自行以您之成本,將欲透過本服務運送之包裹 / 商品交付至您申請本服務時本公司向您所通知指定之大智通 DC,本服務下之出貨大智通 DC 原則應為「大溪物流中心」;但若本公司向您指示其他地點時,應以本公司所指示者為準。 入倉期限:您應於出貨日起 6 日曆天內,並於下午兩點(14:00)前將包裹 / 商品送到大智通 DC,若超過入倉期限則您的包裹 / 商品將無法入倉,並當作退貨處理.不得異議。 入倉時間:您應於上午八點半至下午兩點(08:30~14:00)間內將出貨之包裹 / 商品送至大智通 DC,若超過入倉時間則您的包裹 / 商品將無法入倉,並當作退貨處理.不得異議。 大智通 DC 驗收當日,應進貨件數中如約有 10~15 件為異常包裏時(例:有貨無 VIN、重複件、標籤資料錯誤⋯⋯等),則不再繼續刷讀驗收,但已驗收的包裹 / 商品視為進貨成功將為其出貨,其餘廠退。 您或您委託之第三人進入大智通 DC 廠區時,禁止穿拖鞋、嚼食檳榔、抽煙、拍照、錄影,您或您委託之第三人並須先至大智通 DC 收發室遞交集貨單後方可進入大智通 DC 廠區。 禁止自用客、轎車、步行進入大智通 DC 交貨,交貨一律以 3.5 T 以上型式貨車為準,不符合的運送車輛及送貨方式大智通 DC 將一律拒收。 入倉及離場規範: 遞交集貨單後,按大智通 DC 之收發人員告知您的指定下貨碼頭,大智通 DC 收發人員所指定之下貨碼頭,如需變更下貨碼頭,僅本公司有權變更; 您的包裹 / 商品自出貨車輛搬運至下貨碼頭前(以下簡稱下貨),應在「ES 廠商到貨數量對點表」上確實登記真實且正確之到貨時間、出貨包裹 / 商品數量、您的名稱、司機姓名等日翊人員於當場指定之所有資訊; 本公司將於您執行出貨作業且尚未下貨時進行快速檢查(以下簡稱點收),點收時,您的包裹 / 商品不可散裝且應以外裝紙箱保護; 包裹 / 商品點收完成後您始得進行下貨,下貨時,您應自行將包裹 / 商品擺放在指定下貨地點之棧板上,並由您拉至本公司指定位置擺放您的包裹 / 商品; 下貨後,您須將油壓車、未使用之棧板以及其他您與下貨時向本公司所借用之物品、器具、工具或任何本公司所有之財產放回本公司指定位置,且按本公司指示擺放整齊; 離開大智通 DC 廠區前需由大智通 DC 收發人員就您下貨的包裹 / 商品點收完畢,蓋印收發驗收章後您始完成出貨入倉,得以離廠;若未經大智通 DC 收發人員蓋印收發驗收章者,您不得就點收之包裹 / 商品數量明細有任何異議,概以大智通 DC 紀錄為準; 點收時,以箱為點收單位,本公司將不以件數與您或您委託之第三人進行包裹 / 商品數量對點。 您擔保您將遵守本規範,並擔保如您委託第三人就您的包裹 / 商品於本服務下進行出貨作業時,該第三人也將遵守本規範,且如有違反時,將由您承擔連帶責任。 下貨入倉時如因任何您違反本規範而造成包裹 / 商品遺失或損壞者,後果一律由您自行承擔,且若因此造成本公司為釐清相關爭議之成本與負擔者,該等費用亦概由您負責。 若您或您指定協助出貨之第三人違反本規範任何內容者,大智通 DC 將立即告知您,您或您指定之第三人應立即配合該等指示;如您或該第三人不聽勸導,本公司得視情況暫停或終止您使用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您可能無法使用本服務。 進貨包裝規範: 包裹 / 商品必須有外包裝、不可裸露、不可為透明包裝,且包裝需上下平整並有明確可辨識您的識別名稱、商店網址、客服聯絡方式等資訊;如未符合者,該商品不予驗收通過,視為進貨未完成,應進行退貨作業。 包裹 / 商品或包裝封口處需黏緊,如因包裝封口未黏緊,致商品露出,可能造成商品脫落遺失或損壞,為確保包裹 / 商品安全及權責,避免後續爭議;如未符合規範者,該包裹 / 商品不予驗收通過,視為進貨未完成,應進行退貨作業。 商品為液體應裝入完全防漏之容器內: 箱 / 罐蓋必須釘牢以不易鬆脫為準。 瓶蓋、擠壓瓶嘴、等,需將瓶嘴處栓緊、不易鬆脫為準,並外加收縮膜(如下範例),並避免瓶蓋破損造成液體外流。 以「單一商品」強化包裝單位: 杯具、碗盤、壺具等商品:每件商品與細緻脆弱把手等部分,應填以足夠之氣泡袋、木屑、棉花或其他任何具有適當保護力之物料。 瓶裝物、陶瓷製品等商品:瓶外應以多層氣泡袋、紙張等緩衝材保護,層層包住易碎物,並以膠帶封好,以強化其保護力。 裝箱方式: 應以碎的報紙、保麗龍或任何緩衝材,覆蓋於箱子底處、四周、上方、等空隙處,讓每個單位的易碎品保持在最中央不晃動,以達最完善之保護。 將該商品裝於特製之金屬、木質、強力塑膠質料或堅韌之硬紙板容器內。 堅韌紙箱之種類,至少需為 3 層式 B 浪(如下範例),外箱張貼「易碎品」等警示標語,以警示作業及配送。 進貨標籤規範: 進貨標籤產出:您應按本服務要求之規格自行產出標籤,實貼於包裹 / 商品包裝最大面的橫向短邊右下角。 盒裝商品 袋裝商品 標籤需貼牢於包裹 / 商品最大面積橫向短邊右下角,標籤距離包裹 / 商品下緣距離 2 公分,且須將側標折貼於右側盒體。 (標籤與側標之折線緊貼箱緣,並向下順貼於貨件側邊) 以破壞袋包裝商品之店取標籤貼標位置(含側標)需貼於包裹 / 商品正面右下角,並與邊緣有 2 公分的距離。 標籤內容:您應依規定之規格填寫或者清楚標示標籤指定資料內容標籤。(請參照規格說明書) 單一出貨標籤:每件包裹 / 商品包裝上只可有一張出貨標籤,若您需使用舊包裝外盒出貨,需將舊出貨標籤完全撕除。完全撕除的定義為包裝上任何一面不可有全部或一部舊出貨標籤的條碼、配送編號、店名店號或者取件人姓名的資料,以避免刷數錯;包裹 / 商品殘有舊標籤等資料者,該商品不予驗收通過,視為出貨未完成,應進行退貨作業。 大智通 DC 備有高感應的雷射條碼掃描設備,標籤條碼之品質以大智通 DC 實際判讀作為基準,若發生大智通 DC 無法刷讀者,則視為條碼品質異常,該商品不予驗收通過,視為出貨未完成,應進行退貨作業;惟,若您可舉證條碼無誤者,則由您附證明向本公司主張之,並由本公司與您另議處理方式。 條碼品質異常狀況如下: 顏色過深、過淺、使用彩色(非黑色)或模糊不清。 條碼間距不可過密或是過疏,應依規範,不得任意改變比例。 您裁切標籤位置超過標籤條碼本身。 標籤濃度太高、線條不分明、線與線接連在一起。 標籤未妥善黏貼、無法刷讀,例如標籤上覆蓋膠帶。 條碼資料匯入錯誤,例如條碼中夾雜文字。 貨運出貨時,標籤因噴墨淋濕或其他原因造成模糊不清無法刷讀。 上述異常狀況發生時,商品不予驗收,以退貨作業處理。若您提出需本公司或大智通 DC 協助,且經本公司及大智通 DC 確認在可處理範圍內,您應全額負擔異常情況處理所生之費用,並無異議。 包裹 / 商品材積: 進貨材積規範 材積規格 最長邊 ≦ 45 cm 長+寬+高合計 ≦ 105 cm 重量規格 40 公克 < 重量 ≦ 10 公斤 包裝規格 長方體紙箱 or 不透明塑膠破壞袋 您的包裹 / 商品通過出貨驗收後,若需要本公司代為處理流通加工事務(包括但不限於包裹 / 商品外包裝張貼 7-11 超商使用之條碼、通關標籤、補貼符於本規範之包裹 / 商品標籤等),若非本公司或物流服務商所造成之異常,則您可能須向本公司支付該等流通加工事務處理費用(以下簡稱代工費用);代工費用金額按本公司向您所為之指示為準,您同意就其費用計算及計算標準等均無異議。 您已經清楚知悉進貨時,您的商品都應以完整、堅固且符合商品尺寸之紙箱完整保護之;若因無紙箱保護而造成商品遺失、部分或全部損壞、污染等,應由您自行承擔。如您的商品未以紙箱足夠完整保護,造成本公司、統一數網、OneShip 程式及或本服務其他用戶,或者其他第三人受有損失、損害、成本、負擔或者任何其他不利益者,亦應由您全額負擔之。 本服務下進貨驗收時,亦以箱數為點收單位,您同意無論本公司、統一數網或者本公司指定之任何第三人皆無義務拆箱以件數進行對點。 所有不符合出貨規範者,無論驗收通過與否,本公司皆得不予出貨及運送之。 五、運送作業與規範、託運限制 1. 運送作業與規範 您同意本服務無當日出貨之義務,本服務一般於商品點收通過後,依實際驗收資料彙整,於隔一工作日前上傳供您查詢確認。 本服務配送時間為每週一至週日(包括例假日),如遇舊曆年、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期間,則由本公司另行通知之時間為準。 您若非固定於週日者,請於交貨之三(3)個工作天(不包含週六、日或國定假日)前通知統一,以利進行相關人力、資源之調配。 天災地變或不可抗力之情事發生時,本公司得拒絕受理託運業務,並且不負配送、保管及賠償責任,託運包裹 / 商品將由大智通 DC 逕為處理。您同意就不可抗力情事及本公司之處理皆不得為任何主張。 您託運之包裹 / 商品不得違反 OneShip 協議、相關規範或本規範,並且不得違背任何法令法規及善良風俗;若因而造成本公司或第三人權益受損者,您應負完全賠償責任。 您如有商品搭贈贈品活動時,需事先通知本公司並進行溝通與協議,且應將其與正常商品一併包裝;若贈品有破損瑕疵情況發生時,由您自負其責,概與本公司無涉。 您執行出貨後,若無法於約定到貨時間內交貨者,本公司有權得以拒收或退回您的包裹 / 商品。 如因您的包裹 / 商品未能準時送達 7-11 超商,致生糾紛或處理成本者,除有可歸責於統一數網之事由外,概由您負責。若因而致使本公司受有損害者,您應負賠償責任。 若因您商品之瑕疵或其他事由,致生糾紛或處理成本時,除有可歸責於統一數網之事由外,應由您負責處理,概與本公司無涉。若致消費者主張退貨者,應由您自行受理相關退貨作業,您應於網路頁面與其他相關管道明確標示退貨作業流程,以便您的收件人參考。如您的收件人於 7-11 超商拒收包裹 / 商品時,您同意本公司依退貨方式處理。 若您當日傳送至本公司之包裹 / 商品資料與當日交貨至所指定之大智通 DC 之包裹 / 商品(品項、數量等)不符時,應以實際驗收者為準;若您對於進貨商品數量及明細有疑議時,得向本公司申請調閱相關點收明細,調閱期限以廠進日後三(3)個工作天內為限。 您不得以任何方式傷害、侵害或者貶損本公司之形象或名譽,或者散佈不實內容,或違反 OneShip 協議或本規範;如有前開情形者,本公司有權隨時終止向您提供本服務並不負因此所生損失或損害之責。 2. 託運限制 除 OneShip 協議內所敘之禁止 / 限制商品外,您使用本服務託運的包裹 / 商品尚受以下限制。 禁止商品:若有下列之情況發生時,本公司得隨時拒絕受理託運業務(即便已經交貨或出貨驗收通過),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壓力式噴霧罐產品、酒類、香精(含酒精)、指甲油(含酒精)、去光水(含酒精); 磁鐵(含磁性物品)、電池類(裸裝鋰電池、水銀電池、鎳氫電池); 乾冰、廢料(廢棄物); 色情內容影音產品 / 刊物; 易碎物品(含玻璃物品或其他脆弱物料,流質及易於液化之物品,乾粉末類物品等)。 限制商品:為確保貨物安全及運送配送效能,如果您的包裹 / 商品為下類型,請按照本規範所揭示之包裝或者標示限制,如違反者視為禁止商品: 同一配送編號僅接受一個包裹 / 商品,嚴禁複製出貨標籤; 商品太大需拆包狀況,應依規定重新要配送編號,以符合一個配送編號一個包裹 / 商品的規定; 不同配送編號的標籤不可合併包成一個包裹 / 商品; 非易碎但相類似之商品,您應特別注意並自行加強包裝,並應以業界交寄易碎品之包裝方式加強包裝,並於包裝外黏貼上「易碎品」標示警示作業及配送人員;商品之包裝(不得裸露)需完整包覆,如為玻璃或易碎品須做標示。 限制行為: 您所營網站及業務為具有「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進入」、「禁止未成年人點閱」等限制級或成人取向者。 您所營網站及業務含有明顯裸露性器官或描繪性行為言詞者。 您所營網站及業務提供具有強烈性暗示之圖片、言詞等色情猥褻品者。 您所營網站及業務以提供收件人色情資訊、物品、影像、圖片之內容為主要業務或收入來源者。 您所營網站及業務屬於其他經第三公正機構驗證機制(如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所列之含有不當資訊之網站者。 您有違反上列情況者,本公司得對您處以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之罰款,以及本公司因此所受之損失、損害、成本、負擔、處分、處罰、不利益或者任何其他支出等;且本公司得於知悉、懷疑或受告知您有違反上列情況時,立即暫停 OneShip 程式、物流服務、本服務或一切相關服務之一部或全部,並不負期間內您因此所生損失或損害賠償之責,且您同意將不得異議。 六、取貨、代收款及退貨作業與規範 1. 取貨作業與規範 包裹 / 商品送達 7-11 超商至逾期退貨前,皆將受理收件人於 7-11 超商之取貨服務。 您如將向收件人發送到貨簡訊者,應於本公司或全家回覆您「 7-11 超商」驗收通過或者您於 OneShip 程式或者物流服務商系統收到「到店檔」後始得發送正確取貨時間之簡訊;如經查您有違反前開約定者,每違反一次本公司得向您收取違約金新台幣一千(1,000)元整。 使用到貨簡訊可能產生費用,請與 OneShip 客服人員洽詢。 收件人取貨時,需告知 7-11 超商人員收件人全名(或取貨人全名)並出示與收件人(取貨人)姓名相符之身份證件後,7-11 超商人員始得交付該包裹 / 商品予收件人。如身份證件與出貨單據所標示之姓名不相符者,本公司將無法將包裹 / 商品交付給第三人;如遲未有符合出貨單據姓名之收件人取貨且取貨時限已達時,將依退貨作業處理。 本公司包裹 / 商品取件截止時間(即「取貨時限」)將依照 e - tracking 顯示的「預計到 7-11 超商」開始計算,在規定期間內收件人未完成取件者,包裹 / 商品將會以廠退處理。 您擔保您將於您的商店內清楚標示取貨時限,任何因本條規定所引起之糾紛、客訴或者爭議等,除經證明有直接可歸責於本公司或 7-11 超商之事由外,皆應由您自行負責處理;概與本公司及 7-11 超商無涉。若因而致使本公司、統一數網、7-11 超商或任何本公司委託或指定之第三人受有損失、損害、成本、負擔、處分、罰則或者任何不利益者,您同意將完全負擔之。 2. 代收款作業與規範 如您的包裹 / 商品運送設定為由 7-11 超商代收包裹 / 商品貨款金額者(以下簡稱代收款),代收款之金額應以讀取繳款單條碼之應繳費金額(發票金額)為準,若有違誤,您應自負其責。 代收款僅以現金為限,您應照會您的收件人,且若收件人欲以其他付費方式繳費時,7-11 超商得拒絕之,您將不異議。 代收款繳款單所載費用,以全額支付為限,您應照會您的收件人,若收件人為部分支付,7-11 門市將不予受理,您將不異議。 3. 退貨作業與規範 各門市逾期未領取之包裹 / 商品,將送回大智通 DC;統一數網依據門市回收之退貨彙整實際驗退資料,約於隔一工作日前上傳供您查詢確認。您應依照提供本公司資料建檔所設定的退貨週期及退貨地址收受退貨,並由您負擔退貨段物流費用。 退貨由您與本公司雙方對點退貨箱數,最遲每週須退貨一次,以不影響大智通 DC 倉儲存放空間為限,本公司得以實際狀況通知您處理退貨事宜。 單件退貨包裹 / 商品不封箱退回,大智通 DC 將採用原包裝退貨給您。 通常退貨日:每週一至週五,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則另行研議退貨日期。 退貨時間:於接到通知次日起算 7 個工作日內於上午 09:00 - 12:00 提供您退貨服務。 若發生包裹 / 商品違反法令法規或致本公司、統一數網、7-11 超商、本公司委託或者指定之第三人遭受損失、損害、賠償、處分、處罰、成本、負擔或者任何其他不利益者,本公司得逕行拋棄銷毀包裹 / 商品而不退回,並無需徵得您同意,亦無需賠償您包裹 / 商品之任何費用;且您仍須負擔當次寄送之運費。若您於商店之退貨資訊與本公司實際退貨作業下點收之退貨資訊不符時,您同意應以實際退貨驗收之包裹 / 商品為計算標準。 七、對帳及結算作業與規範 1. 對帳作業與規範 運費結算週期:依您的出貨日計算,並以每半個日曆月(每月 1 - 15 號及 16 - 30 或 31 號)為一結算週期。 對帳單產出:本公司將於每次撥款日前三個工作日以電郵方式提供對帳單,若逢國定假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 對帳單異議:如您於收悉對帳單後有異議者,雙方應盡善意協商;惟,最終數據仍以本公司系統記錄為準。 2. 結算作業與規範 撥款日:本公司將於每結算週期之次月 2 號及 17 與您進行結帳與收取款項。 撥款方式:您應按申請本服務時選擇之運費繳納方式,依本公司通知之運費總額向本公司給付之。 匯費:依照銀行標準匯款作業計費,並應附加匯費於運費總額一併給付本公司。 您應於收到本公司發出的繳款通知後按指示期限繳付運費;運費未繳納或者未繳納足額者,本公司有權暫停或終止您使用本服務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 八、賠償作業與規範 包裹 / 商品運送期間,如發生包裹/商品毀損或遺失時,本公司之賠償責任上限、賠償程序限制等如以下: 包裹 / 商品配送期間,若發生包裹 / 商品毀損或遺失時需負賠償責任。每件賠償按申報時的貨值金額(訂單明細內商品含稅金額)計算,單件包裹 / 商品之賠償上限為新台幣兩萬元。 經您提出賠償申請,且經本公司確認包裹 / 商品進入賠償程序後,需要約 30 - 40 作業天數,您才會收到遺失或毀損賠償通知,實際處理時程仍將依個案情形不同,您應依本公司向您所為之通知為準。 您對於本公司所統計之當月的包裹 / 商品毀損或遺失有所疑慮時,可向本公司反應並提出證明,但應於收受包裹 / 商品遺失通知後 7 日內應完成前開附證明之反應,否則視為您同意本公司所為之通知結果,並放棄其異議之權利。 相關文章 7-11 C2C 交貨便物流規範 7-11 B2C 跨境物流規範 黑貓快速到店 寄貨規範及常見問題 pandago 寄貨規範及常見問題 如何訂閱 OneShip 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