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 B2C 常溫大宗寄貨物流規範 2024年01月24日 03:06 更新於 歡迎使用ONESHIP全家B2C常溫寄貨! 全家B2C常溫大宗寄貨物流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是由商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以下簡稱本公司)經由日翊文化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以下簡稱日翊)、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或其所委託之第三人(以下簡稱全家)等共同提供之B2C常溫物流服務。本「[台灣] 全家B2C常溫大宗寄貨物流規範」(以下簡稱本規範),是「ONESHIP服務協議」下之子規範,用以供託運人(以下簡稱您)於使用本服務時能更清晰理解流程與作業規範,並且供您遵守的有效法律規範;您應於開通本服務前詳閱本規範,若您不同意本規範之任何部分,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本服務基本介紹 申請作業與規範 開通設定、變更及查詢作業與規範 開通設定作業與規範 變更作業與規範 出貨及集貨作業與規範 出貨作業與規範 集貨作業與規範 運送及託運限制作業與規範 運送作業與規範 託運限制 取貨、代收款及退貨作業與規範 取貨作業與規範 代收款作業與規範 退貨作業與規範 對帳及結算作業與規範 對帳作業與規範 結算作業與規範 賠償作業與規範 一、本服務基本介紹 本公司提供之物流服務中針對不同包裹/商品類型、您的營運模式以及收件人的便利性提供多元物流選項;本服務旨在經由日翊、全家提供大宗貨品之運送服務,如您遇有「大宗包裹/商品」運送需求,且您的消費者適合於便利商店取貨時,本服務將會是您的極佳選擇。 本服務第一特色是為「B2C」的服務,既為大宗貨品,您的包裹/商品應以紙箱包裝以保障包裹/商品於運送過程中受到妥善包覆;本公司、日翊、全家僅接受您於商店執行出貨後由您自行配合之物流商、車輛、車隊等自行將您欲運送之包裹/商品運送(以下簡稱出貨)至由日翊所提供包裹/商品集貨及物流加工處所(以下簡稱日翊DC),再由日翊DC經驗收您的包裹/商品(以下簡稱集貨)後,將您的包裹/商品運送到由日翊或其關係企業經營之便利商店(以下簡稱全家超商)供您的收件人取貨;而不接受由您自全家超商寄送包裹/商品。 本服務另可能依您的選擇或者您與收件人間之約定選用貨到付款,由全家於您的收件人在全家超商給付貨款時,先行代您收取收件人支付之包裹/商品貨款(以下簡稱代收款服務)之服務;是否選用代收款服務將由您在選用本服務後,您自行按包裹/商品所設定之內容所示。 二、申請作業與規範 申請本服務您必須於提交線上表單申請,同時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及銀行存摺封面,並於本公司通知您時,依據本公司之指示補充諸如物流紙本切結書等相關文件。 您使用本服務之資格如有不符、資料有誤、缺漏、不實等導致申請時程延宕,您需自行負責。本公司得於接收到您提交之本服務申請後,因為資格不符、申請逾期或者任何其他理由而拒絕您使用本服務。 三、開通設定、變更及查詢等作業與規範 1. 開通設定作業與規範 本服務可能依照本公司、日翊、全家之決策、調整提供之服務內容而隨之異動;您應依照ONESHIP程式、本服務、物流服務等之相關實際公告網頁或者本公司、日翊通知內容,進行運費及代收款手續費(如有)之設定,於您場勘成功後,本公司將發送開通訊息以通知相關事宜(內容包含出貨流程),相關流程與規範應以本規範為準。 本服務開通前,您應配合本公司、日翊之指示進行出貨雷射標籤試印刷;您的標籤必須符合本規範要求,本公司始將為您開通本服務,如果您的標籤無法符合本規範之要求,則恕本公司、日翊、全家無法向您提供本服務。 您於本公司通知本服務開通前,即先行於商店設定串接本服務之送貨方式者,可能導致本服務異常,或者導致您在商店設定執行出貨時造成失敗、造成您的包裹/商品無法正常執行出貨,本公司、日翊、全家並將按本規範進行退貨作業。 2. 變更及查詢作業與規範 本公司不接受您於申請提交後,再於開通前提出資訊變更需求;您應於提交本服務申請前即確認您所提交之所有資訊均正確、完整且已經即時更新。 本服務一經開通後,若您須變更您提交之任何資訊,至少需於五至七個工作天前提出申請;並且,本公司可能視您須變更之資訊內容判斷是否須重新進行提交。如經本公司同意您變更您的資訊後,變更程序(不含重新審核之時間)約需七至十四個工作天,且恕不受理急件。 您向本公司提出本服務申請之三個月內,應不得變更任何本服務相關資訊。提出申請後一年內若變更三次(含)以上者,本公司有權自第三次起,於每次變更皆酌收變更作業費新台幣五百元整。 使用本服務期間,若退貨作業之相關資訊需變更者,由於退貨作業資訊就退貨作業影響層面廣,須本服務中多方服務商相互配合與更新;故更新退貨作業資訊之生效日將以本公司、日翊、全家確認之生效時間為準。 承前,變更生效後,本公司將自變更生效之時起以變更後之資訊為準,向您提供本服務,不接受您所要求於指定日期令變更之退貨作業資訊生效,亦無法接受您延後或提早變更;且本公司將不主動通知您退貨作業資訊變更之生效日,如您有任何疑問請洽線上顧問。 四、出貨及集貨作業與規範 1. 出貨作業與規範 本規範所謂之出貨,包含您在商店內操作訂單狀態,使其資訊得以傳輸至本公司、日翊、全家以及您或您所指定之第三人將包裹/商品配送至所指定地點。 出貨系統: 您於出貨前應確認您已於商店將訂單狀態轉為「執行出貨」,始謂本規範下之「出貨」,並得真正按本規範進行出貨作業;否則,日翊、全家得逕行拒絕收取您的包裹/商品。 配送單據:您將交易包裹/商品交付至所指定之日翊DC前,需先自行印製正確之包裹標籤並按妥善規範黏貼於包裹/商品上,並於出貨後按日翊DC規範之時間內送達日翊DC。 出貨系統期限:您若未於首次按下「執行出貨」時依照集貨日備妥您的包裹/商品;訂單會在「執行出貨期限+6天」的下午兩點(14:00)失效。請參考範例如下: 執行出貨期限 = 1/7 23:59 訂單效期到:1/7 +6 =1/13 訂單失效時間:1/7 + 6= 1/13 14:00 訂單失效是謂「出貨失敗」,如您出貨失敗者,僅得就該筆訂單重新選取門市後,重新出貨;您知悉且同意失效日是您與本公司事前合意約定,您應遵守期限,如未遵守者,您不得對本公司、日翊、全家提出任何異議。 材積規格(包裹 / 商品包裝材積 / 重量限制): 單邊最長 另兩邊最長 重量規格 ≦ 45 cm ≦ 30 cm 總重量 < 10 kg 如有違反本規範者,本公司任何人員皆得視情況於任何階段當場拒收包裹 / 商品,並無需負擔任何責任。 配送入倉: 您應自行以您之費用,將欲透過本服務運送之包裹/商品交付至您申請本服務時所向您通知之指定日翊DC,本服務下之出貨日翊DC原則應為「大溪物流中心」;但若本公司、日翊向您指示其他地點時,應以本公司、日翊所指示者為準。 入倉期限:您應於出貨日起6日曆天內,於下午兩點(14:00)前將包裹/商品送到日翊DC,若超過入倉期限則您的包裹/商品將無法入倉,並當作退貨處理.不得異議。 入倉時間:您應於上午八點半至下午兩點(08:30~14:00)間,將出貨之包裹/商品送至日翊DC,若超過入倉時間,則您的包裹/商品將無法入倉,並當作退貨處理,不得異議。 入倉規範:您或您委託之第三人進入日翊DC廠區時,禁止穿拖鞋、嚼食檳榔、抽煙,您並須先至日翊DC收發室遞交集貨單後,方可進入日翊DC廠區。 入倉及離場規範: 遞交集貨單後,按日翊DC之收發人員告知您其指定之下貨碼頭,日翊DC收發人員所指定之下貨碼頭並禁止變更; 您的包裹/商品自出貨車輛搬運至下貨碼頭前(以下簡稱下貨),應在「大賣家到貨時間、數量對點表」上確實登記真實且正確之到貨時間、出貨包裹/商品數量、您的名稱、司機姓名等日翊人員於當場指定之所有資訊; 日翊DC將於您執行出貨作業且尚未下貨時進行快速檢查(以下簡稱點收),點收時,您的包裹/商品不可散裝且應以外裝紙箱保護; 包裹/商品點收完成後您始得進行下貨,下貨時,您應自行將包裹/商品擺放在指定下貨地點之棧板上,並由您拉至日翊DC指定位置擺放您的包裹/商品; 下貨後,您須將油壓車、未使用之棧板以及其他您與下貨時向日翊DC所借用之物品、器具、工具或任何日翊DC所有之財產放回日翊DC指定位置,且按日翊DC指示擺放整齊; 離開日翊DC廠區前需由日翊DC收發人員就您下貨的包裹/商品點收完畢,蓋印收發驗收章後您始完成出貨入倉,得以離廠;若未經日翊DC收發人員蓋印收發驗收章者,您不得就點收之包裹/商品數量明細有任何異議,概以日翊DC紀錄為準; 點收時,以箱為點收單位,日翊DC將不以件數與您或您委託之第三人進行包裹/商品數量對點。 您擔保您將遵守本規範,並擔保如您委託第三人就您的包裹/商品於本服務下進行出貨作業時,該第三人也將遵守本規範,且如有違反時,將由您承擔連帶責任。 下貨入倉時,如因任何您違反本規範而造成包裹/商品遺失或損壞者,後果一律由您自行承擔,且若因此造成本公司、日翊DC為釐清相關爭議之成本與負擔者,該等費用亦概由您負責。 若您或您指定協助出貨之第三人違反本規範任何內容者,日翊DC將立即給予相關指示,您或您指定之第三人應立即配合該等指示;如您或該第三人不聽勸導,本公司、日翊DC、全家得視情況暫停或終止您使用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您可能無法使用全家到店取貨之功能或者喪失該等功能權限等。 2. 集貨作業與規範 包裹/商品進入日翊DC時,將再次點驗檢查包裹/商品品項、數量、包裝、材積等各種規範事項(以下簡稱驗收),如無取貨明細,或者包裹/商品品項、數量等相關資訊與取貨明細不符者,或者包裹/商品不符以下規範者,日翊DC將不予驗收通過;且如有不符者應進行退貨作業。 材積:本服務之材積規範詳如本規範所述,集貨時日翊DC將再次驗收;如不符合本規範者,日翊DC將不予驗收通過,且應進行退貨作業。 包裹/商品外包裝及標籤: 包裹/商品需有完整外包裝,包裹/商品本體不可裸露; 包裹/商品不可併箱; 包裹/商品外包裝不得有凹損; 包裹/商品應使用紙箱或者不透明塑膠破壞袋進行包裝包裹/商品不可僅有束繩、保麗龍、破壞袋包裝; 標籤條碼及QR Code請勿凹折; 標籤尺寸不可縮放,正確線上印單尺寸為13*8cm;請平貼於寬面; 包裹/商品尺寸需大於面單(如貨件尺寸小於面單,請使用紙箱或破壞袋包裝,以保護商品) ; 請完整緊密貼合在包裹/商品上,避免紙張破損或脫單; 包裝不得破損(包裝完整良好,才能避免商品掉出短少)。 您出貨時本公司接受之包裹/商品,並不代表必然於日翊DC集貨時驗收通過,您的包裹/商品仍應符合本規範下所有約定與限制,始成為物流條款所謂之包裹,並得為您進行運送。否則應依相關規範進行退貨作業,且有可能產生物流處理費,您亦須負擔此等費用。 若您商店或當日傳送至ONESHIP程式或物流服務商系統之包裹/商品資料,與當日您實際出貨包裹/商品明細不符時,應以集貨時日翊DC實際驗收者為準。 完成集貨作業者,本公司將再行安排運送包裹/商品至全家超商;如集貨失敗者,將進入退貨作業,並且本公司將就該筆訂單之包裹/商品開立「廠退單」以茲證明。 異常處理:集貨數量如有差異,您須於集貨三日內向本公司反應,如您的商店、ONESHIP程式或者物流服務商系統呈現之數據與實際點收之集貨數量不符者,應以實際驗收之集貨包裹數量為準。 五、運送及託運限制作業與規範 1. 運送作業與規範 運送時間:運送時間為每週一至週日(包括例假日),如遇舊曆年、清明假期、中秋假期、連假、寒暑假、天然災害或任何不可抗力之因素,本公司、日翊、全家有權另行通知者運送時間,並應以其為準。 包裹/商品轉運:日翊DC將包裹/商品處理彙整後,通常於二工作日後運送至您與收件人約定之指定全家超商;如遇假日者順延至次一工作日;如遇物流運送高峰期間(如三節、連假、寒暑假等)不在此列,您與收件人約定之全家超商如位處偏遠,或者屬於校園全家超商等特殊全家超商者,運送期間亦不在此列。 託運內容:本公司、日翊、全家對於您託運之包裹/商品內容不負任何瑕疵或者保證責任,若有收件人主張包裹/商品短缺、瑕疵、品名不符等關於託運物內容之情事者,應由您自行處理,概與本公司、日翊、全家無涉;如收件人向本公司或本公司、日翊、全家人員主張權利者,您應以自己費用協助處理並保證免除本公司、日翊、全家承擔任何責任。 包裹/商品包裝:您委託本公司配送之包裹/商品包裝(不得裸露)需完整包覆,且該包裹/商品即便包裝後仍不得為易碎、易腐、具污染性或危險性之包裹/商品,並且不得違背法令及善良風俗;若因而造成本公司或本公司、日翊、全家人員或第三人權益受損者,您應自行負擔完全賠償責任。 託運查詢:如您對您的包裹/商品託運狀況有任何疑慮,至遲必須於您出貨成功後一個半月內為之,逾期恕不受理。 2. 託運限制 除物流條款內所敘之禁止包裹/商品外,您使用本服務託運的包裹/商品尚受以下限制。 禁止包裹/商品:若有下列之情況發生時,本公司、日翊、全家得隨時拒絕受理託運業務(即便已經上收或集貨),且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未按規定提供託運單者; 與託運單內容不符者; 未按本規範妥適包裝者; 您要求於取貨明細以外之託運者; 包裹/商品包裝未完整包覆者(不得裸露); 不能再複製之圖、稿、卡帶、磁碟或其他同性質之物品等; 低溫包裹/商品,如生鮮蔬果; 食品等易碎或者效期較短之包裹/商品; 易碎物品 (例:玻璃器皿、瓶裝酒)、3C物品 (例:電腦、螢幕、手機、相機); 食品類:例如麵、飯、粿、水餃、蛋糕、肉粽、月餅等,需指定溫度、溼度、擺置方向,或其他 不耐曝曬、密閉之物品; 冰淇淋、蛋糕 (未裝飾的起士蛋糕除外)、母奶; 對於期限有特定目的者(即逾該期限即失其效果者); 自集貨日起算,有效期限短於一個月以內之包裹/商品,即容易變質、腐壞、損毀及功能喪失等包裹/包裹/商品; 菸、酒、保險套、情趣用品、限制級圖書、光碟及其他依法限制販售對象年齡者; 託運包裹/包裹/商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5,000 元者; 其他經本公司、日翊、全家公告或通知無法受理之物品。 六、取貨、代收款及退貨作業與規範 1. 取貨作業與規範 包裹 / 商品抵達全家超商: 您如將向收件人發送到貨簡訊者,應於本公司回覆您「全家超商」驗收通過或者您於ONESHIP程式或者物流服務商系統收到「到店檔」後始得發送該等簡訊;如經查您有提前發送簡訊者,每違反一次本公司得向您收取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一千元整。 使用到貨簡訊可能產生費用,請與ONESHIP客服人員洽詢。 收件人取貨與付款: 您的收件人取貨時,需按您商店成立訂單之收件人全名(或取貨人全名、手機末三碼)告知全家超商人員,並出示與收件人(或取貨人)姓名相符之身份證件、依讀取條碼之應繳款金額繳費後,全家超商人員始得交付該包裹予收件人。 全家超商可能依照您的指示,為您代理收取包裹之包裹/商品款項;詳請參本規範代收款之相關規範。 您應於您的商店、條款與細則、退換貨政策、結帳頁面或以其他方式通知並照會您的收件人,本服務下僅提供運送包裹/商品、交付包裹/商品予收件人以及代收貨款服務(如經您指示者),並不包含因包裹/商品瑕疵或任何其他理由而進行退貨之服務;如收件人未依照前開您應照會並與收件人間約定之方式處理已取貨之包裹,執意於全家超商進行退貨退款作業時,您應自行負擔該筆費用及損失,如造成本公司、日翊、全家其他處理作業及支出者,您並應負擔本公司、日翊、全家所指示之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物流處理費)。 逾期未領: 如果您的收件人於包裹抵達全家超商後七日內,未至指定全家超商領取包裹,或者直接拒絕領取包裹,或其他本公司通知之情況,則該包裹將按退貨作業進行。且若您的包裹經本服務送達全家超商後,發生前開未取退作業情況者,您仍需支付轉運等運送之服務費用。 2. 代收款作業與規範 選用本服務時,您可以指示本公司於全家超商為您的包裹代收包裹/商品款項。 代收款服務可能附帶有手續費,另代收款服務之代收款金額亦可能有上限。 上述具體資訊您應詳閱本公司關於服務費於ONESHIP程式或本公司向您所為之指示。 全家超商代收之金額(如有),應依讀取包裹所黏貼條碼之應繳費金額(發票金額)為原則,若有違誤應由您自負其責;您在執行出貨以前應再次確認包裹相關資訊。 您的收件人於全家超商領取包裹/商品時,本公司代理您收受收件人之繳款方式僅限以現金,若收件人欲以其他付費方式繳費時,全家超商得拒絕之。 繳款單所載貨款費用,以全額支付為限,若收件人僅部分支付,全家超商得不予受理。 3. 退貨作業與規範 如您的包裹/商品有任何不符以上出貨、集貨、日翊DC點收、驗收、全家超商驗收以及取貨等規範(含包裹逾期未領),或者有任何作業程序問題,又或者本公司、日翊、全家驗收時認為不符其他使用本服務規範者,將通知您並啟動退貨作業。 退貨流程: 集貨異常退(日翊DC):若您的包裹/商品經過日翊DC人員點收、驗收等評估違反本規範者,將暫留於日翊DC,並由本公司、日翊、全家通知您,您應依照提供本公司、日翊、全家所設定的退貨週期,至日翊DC取回刷退之退貨包裹/商品。 轉運後異常退(全家超商):全家超商驗退之包裹/商品,將送回您所相應之日翊DC;俟日翊DC將刷退包裹/商品處理彙整後,由本公司通知您,您應依照本公司所設定的退貨週期,至日翊DC取回驗退之退貨包裹/商品。 轉運後未取退:收件人未領退之包裹/商品,將送回您所相應之日翊DC;俟日翊DC將刷退包裹/商品處理彙整後,由本公司通知您,您應依照本公司所設定的退貨週期,至日翊DC取回刷退之退貨包裹/商品。 退貨週期:本公司通常每週會彙整您受退貨之包裹/商品,並每周向您退貨一次;惟如本公司有修改週期者,以本公司向您通知為準。 退貨地點:按本規範或本公司向您所通知之週期,本公司將會為您運送退貨包裹/商品至您的退貨處所。 退貨未取:您如於您的包裹/商品在經過異常退貨及未取退且包裹/商品已退回退貨處所時,經本公司聯繫您後,於十五天內仍未至指定日翊DC領取該包裹者視同您已領取。本公司、日翊、全家得逕行以您的費用銷毀該包裹或者採取任何其他必要措施;除銷毀的成本外,且本公司得就該等處理手續,向您收取至少每件退貨包裹/商品新臺幣五十元之物流處理費。 異常處理: 您於每次退貨時,應事前列印取貨明細並填妥取貨明細所要求之資料,且於收到退貨包裹時提供給收貨司機;雙方簽收無誤後各持一聯。您必須保留取貨明細至少兩個月,取貨明細將做為未來如發生點交異常時之證明文件,若您未保留取貨明細,或者取貨明細遺失者,概與本公司、日翊、全家無涉,屆時將由本公司、日翊、全家逕行判斷點交是否異常,且您均無任何異議。 退貨包裹/商品異常:自原寄件之全家超商取得刷退之包裹/商品後,退貨數量如有差異,您須於三日內向本公司反應。如您的商店、ONESHIP程式或者物流服務商系統呈現之數據與實際點收之退貨數量不符者,應以實際驗收之退貨包裹數量為準。 七、對帳及結算作業與規範 1. 對帳作業與規範 代收款結算週期:依收件人實際在全家超商「取貨時間」計算,並以每半個日曆月(每月 1-15 號及 16-30 或31號)為一結算週期。 運費結算週期:依您訂單實際取貨日計算的集貨日計算,並以每半個日曆月(每月 1-15 號及 16-30 或31號)為一結算週期。 對帳單產出:本公司將於每次撥款日之前三個工作日,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對帳單,若逢國定假日將順延次一工作日。 對帳單異議:如您於收悉對帳單後有異議者,雙方應盡善意協商;惟,最終數據仍以本公司系統記錄為準。 2. 結算作業與規範 撥款日:本公司將於每結算週期之次月2日及17日,與您進行結帳與撥付。 撥款方式:如您有使用代收款服務者,您使用本服務的運費將優先於代收款內抵充。抵充完如有剩餘代收款者,本公司將以匯款方式向您撥付代收款;抵充完如有運費尚不足額者,您應按本公司之通知向本公司給付剩餘運費。 匯費:依照銀行標準匯款作業計費,並自您代收款(如有)中扣除;如代收款不足抵充者,您應附加匯費給付本公司。 如您的代收款不足以支付您在本服務下任何應向本公司給付之服務費者,您應於收到本公司發出的付款通知後,按指示期限繳付剩餘運費;否則本公司有權暫停或終止您使用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 八、賠償作業與規範 包裹運送期間,如發生包裹/商品毀損或遺失時,本公司不負擔損害賠償責任,而日翊、全家之賠償責任上限、賠償程序、限制等如以下所述,且本公司將協助您向日翊、全家進行、申請索賠流程: 賠償上限:您的包裹如於運送期間內發生毀損或遺失等情事時,將賠償您包裹毀損或遺失部分之金額,但如您僅使用運送服務時,則以新台幣五千元為賠償上限;賠償金額如逾上限金額者,以該上限金額認定之。 賠償日期:本公司將於當期結帳週期通知您包裹/商品毀損或遺失之總金額,且得於確認賠付金額之日所屬之結帳當期賠付、該賠償件不收取交寄運費。惟該賠付申請期限至遲應於您包裹所屬之該訂單執行出貨後二個月內為之。 其他:您對於日翊、全家所統計之當月毀損或遺失包裹之品項或金額有異議時,應附證明,並於收受包裹毀損或遺失通知後十四日內為之。 包裹進入賠償程序後,約需 30 – 45個工作天,始為遺失賠償通知;您知悉這是日翊、全家為確認包裹之毀損、遺失以及相關事宜所需之作業時間,並可能因為包裹之性質不同而有所差異。 包裹本體以外之包裝、包材以及您或收件人的運費、其他直接、間接、衍生損失、損害、成本、負擔及不利益等,本公司、日翊、全家皆不予賠償。 相關文章 全家 B2C 大宗寄件 常見問題 新竹物流 寄貨規範及常見問題 超商寄貨規範及禁運品項 7-11 B2C 大宗寄件 常見問題 全家 B2C 大宗寄件 對帳管理 評論 0 條評論 請登入寫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