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 C2B 退貨便物流規範 2024年07月03日 03:55 更新於 歡迎使用ONESHIP 7-11 C2B退貨便物流! 7-11C2B退貨便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是由商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以下簡稱本公司)經由統一數網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或其所委託之第三人(以下簡稱統一數網)提供您向買家提供之服務,本服務為 ONESHIP 物流服務條款當中所對應之 ONESHIP 物流規範,本服務透過統一數網所經營之7-11便利超商(以下簡稱7-11超商)以履行 ONESHIP 物流服務之一部。買家得於統一數網指定之各7-11超商進行運費代收及貨物運送之服務。所謂貨物運送乃指由統一數網代為處理7-11超商間到統一數網經營之物流中心(以下簡稱大智通DC)之貨物運送服務。 本「[台灣] 7-11C2B退貨便物流規範」(以下簡稱本規範),是「ONESHIP服務協議」(以下簡稱物流條款)下之子規範,用以供託運人(以下簡稱您)於使用本服務時能更清晰理解流程與作業規範,並且供您遵守之有效法律文件條款;您應於開通本服務前詳閱本規範,若您不同意本規範之任何部分,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本服務基本介紹 申請作業與規範 開通設定、變更作業與規範 開通設定作業與規範 變更作業與規範 退貨作業與規範 運送作業與規範及託運限制 運送作業與規範 託運限制 收貨作業與規範 一般性規範 7-11 B2C貨運 – 收貨作業與規範 7-11 C2C貨運 – 收貨作業與規範 其他送貨 – 收貨作業與規範 對帳及結算作業與規範 對帳作業及規範 結算作業及規範 賠償作業與規範 一、本服務基本介紹 本服務針對不同商品類型、您的營運模式以及買家的便利性提供多元物流選項,旨在實現地域統一數網並提供您在買家選擇轉運時之運送服務。本服務之特色即是與統一數網股份所之經營便利商店(以下簡稱7-11超市)合作,方便所有買家退貨,也方便您進行退貨或回收商品/貨物。 本服務雖由買家全球統一數網交寄商品/貨物,但由於您與買家間達成了一致的退貨之協議,故您仍可能涉及服務下之託運人。 二、申請作業與規範 申請本服務時,您必須提交線上表格進行申請,並提供您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及銀行存摺封面影本,於本公司通知您時,本公司之指示補充如物流切結書等相關文件。 資格不符合、資料有誤、缺漏、不實等導致申請時程延宕時,您需自行負責。本公司得在接收到您提交之本服務申請後,因為資格不符合、超過期或任何其他理由拒絕您使用本服務。 三、開通設定、變更作業與規範 1.開通設定作業與規範 本服務會根據統一數網所提供之服務隨時調整,請您根據實際公告、通知之內容進行相關係統設定(包含運費等細節),寄件流程請根據本公司發送之開通訊息、通知之內容為準。 2. 變更作業與規範 本公司不接受您於提交申請後,再於開通前提出資訊變更。您於提交本服務申請前,即確認您所提交的所有資訊均正確、完整且已即時更新。 本服務一經開通後,若您須變更您提交的任何資訊,最晚需於五至七個工作天前提出申請,且本公司將視您欲變更的資訊內容,確定是否須重新進行提交申請。如本公司同意您變更的資訊後,變更專案(您重新審核之時間)約需七至十四個工作天,且恕不受理急件,您同意該等變更可能需要一定的作業時間,您不就其為任何異象。 使用本服務期間,若廠退資訊需變更,新廠退資訊之啟用日,以本公司回覆之生效時間相同。 7-11大宗寄件(以下約7-11B2C)與退貨便(本服務)如同時提出資訊申請,且您的廠退相同者,本公司將自動為您退貨合併申請。若非同時間申請,或您使用的是7-11交貨便(以下簡稱7-11C2C),或您未使用統一數網其他物流服務者,您所在地區統一數網退還貨物時將可能分開退回。您如於本公司經營之開店平台經營其他網路商店,或您有其他平台(如:蝦皮)退貨等特殊需求,請洽線上顧問協助。 更改生效後,本公司將更改後的資訊一致,不接受指定生效日期,且生效日將不啟動通知,如有疑問請洽線上顧問。 四、退貨作業與規範 買家(不限本人)前來託運貨物時,需先自行印製配送服務單據,或是利用7-11超商之多媒體機列印配送服務單據後,買家再交付該託運貨物予7-11超商人員。 退貨便代碼僅於產生後的 7 天內有效,您應照會買家務必在 7 天內,妥善包裝好貨物後,將其攜至7-11超商寄出;否則您與買家將無法使用本服務。 各7-11超商所託運之貨物,最遲於買家交貨後之三個工作天內運送至大智通DC;俟大智通DC將託運貨物處理彙整後,按您提供予本公司建檔資料設定的退貨週期及退貨方式,取回託運貨物。 統一數網及大智通DC依據買家託運貨物實際驗收資料彙整後,至遲於隔一工作日上傳至統一數網資料處理中心,以供您查詢確認。 如買家未依照本規範約定之方式處理,執意於7-11超商進行款項返還作業,且7-11超商基於服務立場協助買家完成款項返還動作者,則 7-11超商應依照異常作業流程將資訊傳遞至大智通DC,並由本公司通知您異常退貨回收訊息,且於次月提供您當月報表以進行調帳作業。 本公司、統一數網對於託運貨物不負瑕疵保證責任,若您獲買家主張貨物短缺、瑕疵、品名不符等關於託運貨物內容之情事者,除得證明因運送情事所致者,本公司、統一數網對您及買家(包含任何第三人)皆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託運貨物,須經包裝且包裝後不得為易碎、易腐、具污染性或危險性之物,且不得違背法令及善良風俗。若因此致生本公司、統一數網或任何第三人之損害,您同意負完全賠償責任。 託運貨物材積須符合材積規範(如下表),且須由買家自行完整妥善包裝,如有違反者,7-11超商得視情況當場拒收或隔日退回此商品。 退貨便材積規範 材積規格 最長邊 ≦ 45cm ;長 +寬+高合計 ≦ 105cm 重量規格 40公克 < 重量 ≦ 5公斤 包裝規格 自備包材:包裝完整、上/下平整且服務單可完整平貼 (服務單尺寸為26*14公分) 7-11超市販賣專用包材:交貨便寄件紙箱及交貨便寄件專用袋 您應照會您的買家以上所有退貨相關規範,以利您使用本服務並遵守本規範。 五、運送作業與規範及託運限制 1. 運送作業與規範 您同意本服務無當日退貨之義務。 本服務配送或取貨之時間為每週一至週日(包括例假日),惟如遇舊曆年、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期間,則以本公司或統一數網另行公告、通知之時間為準。 天災事變或不可抗力之情事發生時,本公司、統一數網得拒絕受理託運業務,並且不負配送、保管及賠償責任,託運貨物將由大智通DC逕為處理。您同意就不可抗力情事及本公司、統一數網之處理皆不為任何主張。 您託運之貨物不得違反物流條款或本規範,並且不得違背任何有效法令及善良風俗,若因此致生本公司、統一數網或第三人之損害者,本公司或統一數網得全部或一部終止、暫停您使用本服務,且您應負完全賠償責任。 若您當日傳送至本公司、統一數網之貨物資料與當日交貨至所指定之大智通DC之貨物(品項、數量等)不符時,應以實際驗收者為準;若您對於進貨數量及明細有疑議時,得向本公司申請調閱相關點收明細,調閱期限以廠進日後三個工作天內為限。 您不得以任何方式傷害、侵害或者貶損本公司、統一數網之形象或商譽,亦不得散佈不實內容,或違反物流條款或本規範。如有前開情形者,本公司、統一數網有權隨時終止向您提供本服務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託運限制 2. 託運限制 除物流條款內所敘之禁止/限制商品外,您使用本服務委託買家託運之貨物尚受以下限制: 禁止商品:若有下列之情況發生時,本公司、統一數網得隨時拒絕受理託運業務(即便已經交貨或出貨驗收通過亦同),且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不符合物流條款規定之委託申請; 託運人未按規定提供託運單者; 託運人要求額外之負擔者; 壓力式噴霧罐產品、酒類、香精(含酒精)、指甲油(含酒精)、去光水(含酒精); 磁鐵(含磁性物品)、電池類(裸裝鋰電池、水銀電池、鎳氫電池); 乾冰、廢料(廢棄物); 色情內容影音產品/刊物; 易腐敗商品,或生鮮蔬果/魚肉/食品、低溫、冷藏、冷凍或需恆溫控制商品;精密儀器; 易因擠壓而流出之液體; 依據相關法規禁運之物; 易碎物品(含玻璃物品或其他脆弱物料,流質及易於液化之物品,乾粉末類物品等);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 其他經本公司、統一數網或7-11超商認定無法受理之物品。 限制商品:為確保貨物安全及運送配送效能,如果您的貨物為以下類型,應遵循本規範所揭示之包裝或標示限制,如違反者視為禁止商品 同一退貨編號僅接受一個貨物/商品,嚴禁複製服務單; 貨物/商品太大需拆包者,應依規定重新要配送編號,並應以符合一個配送編號一個貨物/商品之規定; 不同配送編號的標籤,不可合併包成一個貨物/商品; 非易碎但相類似之商品,您應照會您的買家特別注意並自行加強包裝,並應以業界交寄易碎品之包裝方式加強包裝,並於包裝外黏貼上「易碎品」標示警示作業及配送人員;商品之包裝(不得裸露)需完整包覆,如為玻璃或易碎品須做標示。 限制行為: 您所營之網站及業務為具有「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進入」、「禁止未成年人點閱」等限制級或成人取向者。 您所營之網站及業務含有明顯裸露性器官或描繪性行為言詞者。 您所營之網站及業務提供具有強烈性暗示之圖片、言詞等色情猥褻品者。 您所營之網站及業務以提供買家色情資訊、物品、影像、圖片之內容為主要業務或收入來源者。 您所營之網站及業務屬於其他經第三公正機構驗證機制(如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所列之含有不當資訊之網站者。 如您委託您的買家託運之貨物/商品有上述情事者,本公司、統一數網將不負配送、保管及賠償責任,貨物/商品如已抵達大智通DC者,將由大智通DC逕為處理(包括但不限於拋棄、銷毀或送交相關得收受之單位處理等),您亦不得再為任何主張。您應照會您的買家本協議之相關事項,買家所為之託運行為於本規範將視為您的行為。若您有違反、產生相關處理費用或問題時,均由您負責,概與本公司、統一數網無涉。 您違反上述之情形者,您應給付本公司新台幣一千萬元之懲罰性違約金,以及本公司、統一數網因此所受之損害、成本、負擔、處分、處罰、不利益或者任何其他支出等。並且,本公司、統一數網得於知悉、懷疑或受告知您有違反上列情況時,立即暫停ONESHIP物流、相關程式、物流服務、本服務或一切相關服務之一部或全部,且不負擔任何損害賠償責任,而您同意將不得異議。 六、收貨作業與規範 1. 一般性規範 託運貨物/商品由您委託之收貨人員與本公司、統一數網或本公司委託之人員(包括但不限於物流服務商之人員)當面對點箱數。 託運貨物/商品應以不影響大智通DC之倉儲存放空間為限,本公司、統一數網並得以實際狀況通知您就退貨貨物/商品進行處理。若您未於約定或通知之退貨日至大智通DC收取託運貨物/商品,本公司、統一數網得委由宅配公司或其他物流服務商將退貨送回予您,並由您負擔相關配送運費;退貨數量如有差異,您須於3個工作日內向本公司反應,除可歸責於統一數網、大智通DC、本公司者外,應由您自行處理。 2.您使用7-11 B2C送貨予買家者 本服務下之貨物/商品的退貨途徑,需與您申請(如有)7-11 B2C之貨物/商品的退貨途徑相同,因大智通DC會將 7-11 C2B 退貨便貨物/商品和 原本7-11 B2C 退貨貨物/商品(例:顧客7天內未至7-11超商取貨之貨物/商品)一併送回至申請本服務時簽訂的指定地址。 若您申請本服務以及7-11B2C之時間相近,且退貨地址相同者;本公司、統一數網有權設定7-11B2C以及本服務合併退貨。 如您於申請本服務與 7-11 B2C時為分開申請,需額外與 ONESHIP 線上顧問進行申請合併退貨,否則兩者會分開進行退貨。 如您同時申請本服務及7-11 B2C但退貨地址填寫不相符者,本公司、統一數網有權修改您的退貨地址,要求您重新申請/補件、逕行合併退貨以及逕行以您使用7-11C2C之物流方式分開退貨,如因此所生之費用、損害均由您自行負擔。 3.您使用7-11 C2C送貨予買家者 如您僅使用7-11 C2C但同時存有7-11 C2C的不正常退貨貨物/商品(例:買家7天未取退回到原寄件門市,您也未在7日曆日內取件而退回大智通DC的貨物/商品等等)時,大智通DC僅會將7-11 C2B 退貨便貨物/商品送回至您申請本服務時簽訂的指定地址,7-11 C2C 不正常退貨貨物/商品不會與本服務貨物/商品一同寄回。 廠退貨物/商品會被打包成一箱(當商品材積過小,小於宅配單,則維持現有方式包裝,當商品材積大於宅配單包材,即另加一層包裝),並約於次週(約7日曆日後,依實際物流作業為準)將該箱貨物/商品退回給您。 您需要於週三自行或是依據所選擇之物流服務商至大智通DC取回本服務貨物/商品,若您於週三未至大智通DC取回者,當週五後大智通DC會安排宅配到府強制退回,且由您負擔運費。週三領取退貨之時間地點如下: 領退貨時間:AM:08:00~12:00,PM:13:00~15:00。 領退貨地點: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二段70-1號EC48號碼頭-廠退組 4.您使用其他方式送貨予買家者 如您未使用統一數網之配送服務,您需要於週三自行或是派選擇的物流商至大智通DC取回本服務貨物/商品,若是週三沒有至大智通DC取回者,當週五後,則大智通DC得安排宅配到府強制退回,且由您負擔運費;或者銷毀、出售、出租等方式處理您的退貨貨物/商品。週三領取退貨之時間地點詳如下: 領退貨時間:AM:08:00~12:00,PM:13:00~15:00。 領退貨地點: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二段70-1號EC48號碼頭-廠退組 七、對帳及結算作業與規範 1. 對帳作業及規範 運費結算週期:依消費者在超商退款時間計算起始日,並以每半個日曆月(每月 1-15 號及 16-30 或31號)為一結算週期。 對帳單產出:本公司將於每次撥款日前三個工作日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對帳單,若逢國定假日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 對帳單異議:如您於收悉對帳單後有異議者,雙方應盡善意協商;惟,最終數據仍以本公司系統記錄為準。 2、結算作業及規範 撥款日:本公司將於每結算週期之次月2號及17號與您進行結帳與收取款項。 撥款方式:您應按申請本服務時選擇之繳納方式,依本公司通知之金額給付予本公司。 匯費:依照銀行標準匯款作業計費,並應附加匯費於運費總額一併給付本公司。 您應於收到本公司發出的繳款通知後,按指示期限與金額繳付費用;費用未繳納或者未足額繳納者,本公司得暫停或終止您使用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 八、賠償作業與規範 貨物/商品運送期間,如發生貨物/商品毀損或遺失時,本公司不負擔損害賠償責任,惟本公司會協助您向統一數網進行、申請索賠流程。統一數網之賠償責任上限、賠償程序、限制等如以下所述: 貨物/商品託運期間,如因可歸責於本公司、統一數網之事由而毀損或遺失時,本公司、統一數網將負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該貨物/商品之進貨成本扣除手續費;本服務之賠償金額上限為新台幣四千元(含稅)。 買家當月退貨之貨物/商品(即您委託買家於當月託運者),若於配送期間發生毀損或遺失等情事時,則由大智通DC進行調查,且依照大智通DC調查結果判定責任歸屬,調查結果以大智通DC判斷為準。 本公司將於次兩個月之月底前,通知您貨物/商品毀損或遺失總金額,經您核對無誤後,您須依該金額開立品名為「網路商品遺失賠償」之發票予本公司,若您未依通知內容開立發票或未於通知期限內將發票交予本公司對應人員,則本公司或統一數網均不負給付遲延責任。若您於接獲統一數網、本公司通知後二十個日曆日內未開立發票交予本公司對應人員,則視同您放棄其請款、請求損害賠償之權利。 統一數網確認貨物/商品進入賠償程序後,約需三十至四十五個工作天 ,您才會收到遺失賠償通知,而實際天數依照統一數網處理時程為準。 您對於統一數網所統計之當月貨物/商品毀損或遺失有所疑慮時,可向統一數網、本公司反應並提出證明,但應於收受商品遺失通知後七個日曆日內為之,否則視為放棄請款、請求損害賠償之權利。 相關文章 7-11 C2B 退貨便 對帳管理 如何建立退貨單? 7-11 C2B 退貨便 常見問題 7-11 超商物流:追蹤包裹及異常處理 退貨單管理介面介紹|退貨單管理 評論 0 條評論 請登入寫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