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常 / 低溫宅配物流規範 2024年04月02日 10:54 更新於 歡迎使用ONESHIP 新竹常/低溫宅配! 新竹常/低溫宅配物流(以下簡稱本服務)是由商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以下簡稱本公司)經由新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或其所委託之第三人(以下簡稱新竹物流)所提供之宅配物流服務。本「[台灣] 新竹常/低溫宅配物流規範」(以下簡稱本規範),是「ONESHIP服務協議」下之子規範,用以供您(以下簡稱您)於使用本服務時能更清晰理解流程與作業規範,並且供您遵守的有效法律文件、條款;您應於開通本服務前詳閱本規範,若您不同意本規範之任何部分,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本服務基本介紹 申請及場勘作業與規範 申請作業與規範 場勘作業與規範 開通設定及變更作業與規範 開通設定作業與規範 變更作業與規範 出貨作業與規範 運送作業與規範及託運限制 運送作業與規範 託運限制 取貨、代收款及退貨作業與規範 取貨作業與規範 代收款作業與規範 退貨作業與規範 對帳及結算作業與規範 賠償作業與規範 新竹物流相關資訊 一、本服務基本介紹 本公司提供之ONESHIP服務中針對不同商品類型、您的營運模式以及收件人的便利性提供多元物流選項;本服務旨在透過新竹物流提供點對點之宅配運送服務,將包裹自您的所在地運送至您收件人指定之單一地址。 本服務由新竹物流至您指定之地點(以下簡稱上收地址)收取您的包裹/商品,在運送過程中則包含常溫、冷藏以及冷凍之運送方式,適合您多元的商品選項。 本服務另可能依您的選擇,在您的收件人領取您託運的包裹時(以下簡稱取貨),依您與收件人間之約定選用貨到付款,由新竹物流於您的收件人在收貨地址地給付貨款時,先行代您收取收件人支付之包裹/商品貨款(以下簡稱代收款服務)之服務;是否選用代收款服務,將由您在選用本服務後,自行按包裹/商品所設定及指示為之。 二、申請及場勘作業與規範規範 1. 申請作業與規範 申請本服務,您必須於提交線上表單申請,同時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及銀行存摺封面,並於本公司通知您時,依據本公司之指示補充諸如物流紙本切結書等相關文件。 您使用本服務之資格除上述外,尚可能因為您的上收地址不符合新竹物流上收之物理限制(詳如本規範第二條第二項)、資格不符、包裹/商品不符合寄送規範、資料有誤、缺漏、不實等導致申請或者功能開通時程延宕,您需自行負責。在接收到您提交本服務之申請後,因為您的資格不符、申請逾期或者任何其他理由,本公司、新竹物流擁有拒絕您使用本服務的權利。 2. 場勘作業與規範 您向本公司提出使用本服務之申請,且提供上收地址後,新竹物流將至上收地址進行場勘,於正式上收服務前,將提供空白託運單、低溫包裹用辨識貼紙(貼紙依照冷藏、冷凍區分顏色)。若場勘路線相對困難、無法到達,或多次聯繫不上您而延誤申請、開通流程,本公司、新竹物流一概不負責,且不受理急件。 場勘作業是否通過,由新竹物流經實際查驗後之判定結果為準,不保證一定場勘成功。您同意,對於新竹物流之判定結果,絕無異議。 如您有多個上收地址時,請於提交線上表單申請後,儘速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將提供複數上收地址之相關規格與申請須知。 如果您在使用本服務之過程中,希望新增上收地址,您應聯繫本公司並通知新增上收地址,本公司、新竹物流會在經場勘評估後確認您得否新增該地址。 本服務之多點寄件(複數上收地址)範例說明: 您如同時須請本公司、新竹物流自 A、B 兩組地址(或以上)收取您的包裹/商品,因本公司、新竹物流配合之宅配服務站所(以下簡稱宅配站)不同,新竹物流須重新就新增之上收地址進行場勘,以評估可否進行上收作業。故您知悉並同意,如您有前開需求者,應儘早通知本公司並增加申請「多點寄件」,避免無法上收而導致後續出貨失敗,或使用本服務發生困難、不能使用本服務等情況發生。 您的第二組上收地址即使與第一組上收地址位於同縣市,因路線安排以及其他因素,所配合之新竹物流宅配站仍可能有所不同,故仍須依據前開內容進行相關程序。 三、開通設定及變更作業與規範 1. 開通設定作業與規範 本服務及本規範可能會依照本公司、新竹物流之決策而進行調整,致服務內容隨之異動。您應依照ONESHIP程式、本服務、物流服務等相關實際公告網頁或者本公司、新竹物流通知之內容,進行運費及代收款手續費(如有)之設定,而出貨流程將依照本公司、新竹物流於您場勘成功後發送之開通訊息通知內容及本規範為準。 2. 變更作業與規範 本公司不接受您於申請提交後,再於開通前提出資訊變更需求。您應於提交本服務之申請前,即確認您所提交之所有資訊均正確、完整且已經即時更新。 本服務一經開通後,若您須變更任何您提交之資訊,最晚需於十四個工作天前提出申請。並且,本公司、新竹物流可能視您須變更之資訊內容,判斷是否須重新進行場勘。如經本公司同意您變更您的資訊後,變更程序(不含重新場勘之時間)約需十四至二十個工作天,且不受理急件。 您若必須變更上收地址者,請洽詢本公司,以提出更改需求,避免叫件失敗。 您向本公司提出申請本服務之三個月內,應不得變更任何本服務之相關資訊。提出申請後一年內,若變更三次(含)以上者,本公司有權自第三次起,每次皆酌收變更作業費新台幣五百元整。 四、出貨作業與規範 1. 出貨方式 每次您有包裹/商品要透過本服務寄送時,應提前電話通知本公司、對應您上收地址之宅配站,以利本公司、新竹物流安排宅配所車輛以及司機前去您的上收地址收貨。 您的出貨時限:當日中午十二點(12:00)前,您必須完成通知新竹物流上收取貨,如逾時者,則順延一工作天上收取貨。您知悉物流服務之不可預測性,實際上收取貨狀況及運送狀況依本公司、新竹物流於本服務下作業量能,而可能有所調整(例如:特定節日貨量暴增、連續假期、當地宅配站包裹/商品量能等,皆可能影響處理狀況與您的出貨進度。) 如您申請本服務時提供之上收地址與標籤上寄件地址、您電話通知之叫件地址不同,可能導致上收司機拒收,或退貨地址有誤。您清楚知悉,您於申請本服務時提供之上收地址始為本服務下之正確地址,新竹物流僅就該上收地址進行取貨以及退貨,其他地址之託運要求,概與本公司、新竹物流無涉。 2. 出貨單據 出貨前,您應事先按照本規範印出託運單貼於您的包裹/商品上,切勿使用新竹物流手寫託運單或者其他物流服務商之託運單據。使用手寫託運單或者其他服務商託運單據,將會導致您的包裹/商品於新竹物流上收時遭到拒收,如因此造成您的訂單出貨遲延,概與本公司、新竹物流無涉。 託運單應清楚註明報值金額,如報值金額超過新台幣五萬元者,應分裝之。且如您的包裹/商品屬於貴重物品者,本公司可能向您加收報值費,是否為貴重物品則由本公司逕行依報值金額判斷之。 託運單示意圖如下: *註:本服務託運單列印後顯示數字為本服務下各宅配站所運送區號,供本公司、新竹物流辨識;您不得任意異動。 除列印之本服務託運單外,您於出貨前尚須列印當日出貨訂單明細,以提供上收司機(一式兩份,雙方簽收留存)確認上收取貨之內容。新竹物流之上收司機應於現場與您進行包裹/商品件數之對點,對點無誤則雙方簽收訂單明細,並各執一份留存。 出貨訂單明細示意圖如下: 您的包裹/商品已經透過本服務車輛、司機上收取件後,您即不可再行就該筆訂單編輯「運送/送貨資料」以及「編輯訂單內容」。故請務必確認運送地址、訂單資料正確,再執行出貨與寄件。 3. 出貨標籤 您出貨前列印之本服務標籤紙,乃為確保本服務下物流服務商、新竹物流人員掃描成功,請務必使用「10 x 10 熱敏標籤紙及標籤機」或「A4 空白託運單」列印,若在上收後進倉時無法辨認標籤者,包裹/商品會作退貨處理。 空白標籤紙示意圖如下: 新竹物流 10 x 10 熱敏標籤紙(標籤機使用) 新竹物流 A4 空白標籤紙(事務機使用) 冷藏、冷凍之低溫包裹/商品,應使用「事務機或標籤機 」列印標籤紙,避免標籤品質不佳、不符合格式或過於模糊導致標籤無法過刷,造成上收取貨後出貨失敗。 您的包裹/商品如為冷藏、冷凍之低溫包裹/商品時,您應事前通知包裹/商品溫層,並於包裹/商品包裝上貼上辨識用貼紙,以利本公司、新竹物流人員將包裹/商品裝載至對應之低溫運送車輛。若未貼辨識用貼紙,導致包裹/商品未裝載至對應溫層之運送車輛,進而造成失溫或包裹/商品變質損壞者,應由您自行承擔所有損失、損害以及成本,概與本公司、新竹物流無涉。若因此造成本公司、新竹物流、本服務或本服務其他用戶之損失、損害、成本、負擔及不利益者,應由您負責賠償之。 冷藏、冷凍貼紙示意圖如下: 冷藏包裹/商品:保存於 5~8 度 C,包裹/商品按保存溫度,放置於低溫車之特定溫層中。 冷凍包裹/商品:保存於 -18 度 C 以下,包裹/商品按保存溫度,放置於低溫車之特定溫層中。 如您包裹/商品的標籤異常、無法過刷或是批量包裹/商品異常時,本公司、新竹物流將會退回您的包裹/商品、不予運送。 如您的空白託運單、空白標籤紙或者冷藏、冷凍貼紙庫存不夠時,請提早與本公司、新竹物流聯繫,您可以致電相應之宅配站提出申請需求。 4. 包裹/商品包裝、與材積規格說明: 包裹 / 商品包裝說明: 服務 材積、重量規範 其他說明 常溫 包裹 / 商品外包裝長寬高總和 ≦ 175 cm 包裹 / 商品重量 ≦ 20 公斤 限當日 12:00 前寄件,逾時順延一天收件 冷藏 包裹 / 商品外包裝長寬高總和 ≦ 120 cm 包裹 / 商品重量 ≦ 20 公斤 1. 如未能於當日完成寄件,則視為隔日寄件,配送時效將順延一天2. 冷藏包裹 / 商品交寄前務必先行「預冷」6 小時以上 冷凍 包裹 / 商品外包裝長寬高總和 ≦ 120 cm 包裹 / 商品重量 ≦ 20 公斤 1. 如未能於當日完成寄件,則視為隔日寄件,配送時效將順延一天 2. 冷凍包裹 / 商品交寄前務必先行「預冷」12 小時以上且已完全結凍 材積說明:材積是依包裹外箱形狀,由本公司、新竹物流判斷後,再由包裹外箱之長度(公分)、寬度(公分)及高度(公分)或者重量再比照一定標準換算之物流單位;換算標準詳如下述: 標準包裹:長度(公分)*寬度(公分)*高度(公分)÷27,000(無條件進位至整數)=才。 板狀、扁形包裹:最大長(公分)×最大寬(公分)÷900(無條件進位至整數)=才。 長條型包裹:最大長(公分)÷30(無條件進位至整數)=才。 不規則包裹或圓柱體包裹:以外觀最大長度、寬度、高度計算才數。多以最大邊(公分)÷27,000(無條件進位至整數)=才 沈重包裹:依重量換算才數,10公斤=1才。 不規則包裹、圓柱體包裹、蓬鬆包裹以及沉重包裹之運費取兩方式(體積換算與重量換算)中計算才值較大者為準,您同意該等包裹之形狀屬性、材積計算方式以及材積計算結果等皆由新竹物流現場判斷為準,您將無異議。 五、運送作業與規範及託運限制 1. 運送作業與規範 無論係由您自行將您的包裹/商品送至本公司、新竹物流所指定之宅配站寄件,或您事前通知新竹物流上收取貨者,出貨前,您皆應按本規範或本公司、新竹物流指示之出貨與規範,確認您的託運單是否已按照您的包裹/商品訂單詳實且正確填寫,並應於本公司、新竹物流交付您的包裹/商品時(以下簡稱託運)經簽名後交新竹物流人員留存。 託運後,無論任何理由,如您要求變更送達地址(以下簡稱送達地址)者,應視為新委託運送。除原委託運費仍應計收外,並應按本服務之運費計算方式,加收新委託之運費。且,您如於託運後,欲變更送達地址者,您必須直接與新竹物流聯繫,託運後系統將不得再變更送達地址。 送達地址如位於偏遠地區、運送路線複雜崎嶇、運送過程繁瑣困難之託運者,本公司、新竹物流得拒絕提供本服務。本公司、新竹物流將於知悉送達地址後,答覆您是否承諾託運或者拒絕託運,您絕無異議。 本服務一般將於託運日後三日內(D+3)將包裹送達送達地址,惟如遇週日、國定假日、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時,應順延之。 您交付您的包裹/商品以進行託運時,需提供當日該包裹/商品之出貨訂單明細(一式兩份並由雙方簽收留存),經新竹物流人員點收數量,並確認是否有包裹/商品或其包裝破損之情事。新竹物流不負責清點包裝內實際之包裹/商品數量,新竹物流所為之點收作業,並不保證您的包裹/商品均經過驗收或必然得接受運送。 本公司、新竹物流或本服務如因道路或天候阻隔,無法按前開一般期限完成運送時,將會通知您。您應注意本公司、新竹物流與您約定之通知方式,並配合本公司、新竹物流之通知以確認包裹之運送細節。 您同意本公司、新竹物流得將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委由第三人履行,惟您於ONESHIP服務協議及本規範下之權利均不受該委託之影響。 運送區域:台灣本島各縣市、澎湖縣部分地區、金門縣部分地區(大金門、小金門),並依據本公司、新竹物流之公告或通知之內容為準。 以下區域恕無提供場勘、上收以及運送服務:宜蘭縣-釣魚台、高雄市-東沙島、南沙島、澎湖縣-虎井島、桶盤島、望安(全)、七美(全)、白沙(大倉嶼、員貝嶼、鳥嶼、吉貝嶼)、連江縣(全)、台東縣-蘭嶼(全) 送達地址位於外島者,本服務可能因外島運送困難而受限制,詳如下述: 常溫包裹可運送地區:僅不得運送前款外島 冷藏/冷凍可運送地區:不得運送任何外島地區。 送達地址位於外島者,將無法按本條第一項第四款時效送達;外島送達之時效各不相同,且與當地天氣等相關,本公司、新竹物流恕無法對外島之送達時效為任何保證。 送達地址位於本島偏遠區域者,將無法按本條第一項第四款時效送達,偏遠區域之送達時效一般為 D+2 至 D+5,本服務下所謂「本島偏遠區域」之詳如下表: 郵遞區號 縣市 鄉鎮[市]區 郵遞區號 縣市 鄉鎮[市]區 郵遞區號 縣市 鄉鎮[市]區 224 新北市 瑞芳區 546 南投縣 仁愛鄉 847 高雄市 甲仙區 226 新北市 平溪區 556 南投縣 信義鄉 848 高雄市 桃源區 228 新北市 貢寮區 602 嘉義縣 番路鄉 849 高雄市 那瑪夏區 232 新北市 坪林區 603 嘉義縣 梅山鄉 851 高雄市 茂林區 233 新北市 烏來區 604 嘉義縣 竹崎鄉 953 台東縣 延平鄉 237 新北市 三峽區 605 嘉義縣 阿里山鄉 959 台東縣 東河鄉 267 宜蘭縣 大同鄉 607 嘉義縣 大埔鄉 964 台東縣 金峰鄉 272 宜蘭縣 南澳鄉 646 雲林縣 古坑鄉 965 台東縣 大武鄉 306 新竹縣 關西鎮 724 台南市 七股區 966 台東縣 達仁鄉 336 桃園市 復興鄉 727 台南市 北門區 901 屏東縣 三地門鄉 353 苗栗縣 南庄鄉 732 台南市 白河區 902 屏東縣 霧台鄉 354 苗栗縣 獅潭鄉 733 台南市 東山區 903 屏東縣 瑪家鄉 365 苗栗縣 泰安鄉 734 台南市 六甲區 921 屏東縣 泰武鄉 423 台中市 東勢區 823 高雄市 田寮區 942 屏東縣 春日鄉 424 台中市 和平區 844 高雄市 六龜區 922 屏東縣 來義鄉 2. 託運限制 除物流條款內所敘之禁止/限制商品外,您使用本服務託運的包裹/商品尚受以下限制。 禁止商品:若有下列之商品時,本公司、新竹物流得隨時拒絕受理託運業務(即便已經上收或進貨),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未依商品性質、重量等狀況做合適保護包裝者; 貴重品:手錶、手機、電腦、精密儀器; 貨物過長、過重、過大,不適合新竹物流車輛裝載者; 裸裝、一切容易破損溢漏物品; 機車、腳踏車(非箱裝); 液化物品使用瓶裝、罐裝,包裝不夠堅固,不堪震盪、容易破漏者; 輸送時間緊迫,正常班次無法配合者; 冰棒、冰淇淋、奶油裝飾蛋糕、母奶; 保存期限少於三天之易腐蔬果、糕餅等食物; 冷凍水餃、餛飩、湯包等包內餡之麵類製品而需以特殊品溫儲存,若包裹/商品未選用冷凍方式或 者於出貨時已有退冰失溫沾黏者; 其他經本公司、新竹物流或運送人認定無法承運之者。 限制包裹/商品:為確保貨物安全及運送效能,如果您的包裹為下類型,請按照本規範所揭示之包裝或者標示限制,如違反者視為禁止商品: 所有包裹皆應用保護完善包裝材料(如氣泡袋、泡棉、舊報紙、保麗龍、海綿)予以保護。 包裹為玻璃/陶瓷品:每件包裹/商品請分開包裝保護,如茶壺與壺蓋請分開。 包裹為電器/儀器:以原廠出貨包材包裝,如原廠包材已丟棄,須以替代包材或填充泡棉、舊報紙等以減少產品晃動。 包裹為電腦主機:限以原廠出貨包材包裝,不可以裸裝直接寄件。包裹為瓜類蔬果:瓜果類以舊報紙填充內箱,可避免因晃動而裂開。 包裹為小型配件/小型物件:小型產品建議放入小紙箱,並以緩衝包材填充,以避免因產品體積小不明顯而被忽略。 包裹為服飾類:若使用破壞袋包裝,請於內層加放氣泡袋等,以避免因勾破而使物品掉落;為避免破壞袋外拖運單脫落應使用膠帶再次黏貼。 包裹產品裝箱請勿高過外箱高度,以免封箱時外箱高凸不平整,外箱請以專用封箱膠帶黏貼,可視情形將外箱以打包帶捆綁。 包裹為請盡量將託運單牢固黏貼,或再將收寄件人資料書寫在外箱上。包裹為利用舊紙箱時,請將原填寫收寄件人資料清除,以免造成作業人員辨識錯誤。為使包裹迅速準確送達,應詳細填寫收寄件人姓名(公司名)、地址及電話。 六、取貨、代收款及退貨作業與規範 1. 取貨作業與規範 您同意訂貨明細上應有您收件人之清楚姓名、聯絡電話及送達地址,且該送達地址是您向收件人確認過,得以取貨者。 您知悉且同意,縱您的送達地址未違反以上運送作業與限制,且本公司、新竹物流已經確認承作本運送者,但如您的送達地址位於狹小巷弄、繁忙路口或者有任何不便交付包裹之情事,您知悉且同意本公司、新竹物流尚得電洽您的收件人請其至送達地址以外之地點取貨。本款協調做法並不構成物流條款或者本規範之違反。 如新竹物流將包裹運送至送達地址後,收件人於新竹物流送達時不能即為自行受領者,新竹物流得將包裹交付以下之人受領,並應視同本公司、新竹物流已將包裹完成運送及交付: 送達地址為住宅:得交付予大樓管理員、物業公司、送達地址內之其他自然人,或類似此等之人。 送達地址非為住家:得交付予管理員、物業公司、辦公室收發處、收件人共事者,或類似此等之人。 物流處理費:若您提供之配送地址為便利商店者,則每件包裹需另加收物流處理費新台幣四十元整。 您同意將本規範當中與代為受領相關之條款或內容揭露於您的網站,或者以其他方式通知收件人,並向本公司、新竹物流擔保您已就本規範相關內容取得收件人之同意。 若收件人直接選擇便利商店地址作為取件地址者,您同意您的託運運費將被增收其他物流處理費用。 若收件人同意自本公司、新竹物流處所或者宅配站取貨者,您同意您應照會並約束收件人於指定期限(三日曆日)內取貨,且應遵守本公司、本公司或新竹物流處所、新竹物流、物流服務商及宅配站等之任何場地規範。 2. 代收款作業與規範 本服務下,您得選擇是否使用代收款服務,代收款服務將附帶有手續費。另,您同意代收款服務之包裹以代收款金額為報值金額(即貨故賠償金額)。代收款服務之代收款如超過新台幣一萬元者,皆須另行收取報值費,且代收款金額上限為新台幣拾萬元,超過新台幣拾萬元之包裹無法提供代收款服務。 代收款服務手續費(單位:新台幣) 代收貨款金額 手續費 代收貨款金額 手續費 5,000 元以下 25 元 每增加 5,000 元 + 25 元 *代收貨款金額每筆新台幣拾萬元(100,000元)為上限。 例:貨款金額 5,001 元,手續費為 50 元,貨故賠償金額為 5,001 元,以此類推。 代收報值費 代收貨款金額(使用代收貨款服務時強制適用) 代收貨款金額(使用代收貨款服務時自行報值) 代收報值費 包裹價值(未使用代收款服務時自行報值) 包裹報值費 10,000元(含)以上 9,999元(含)以下 代收貨款 1% 任意 包裹價值 1% *代收貨款金額新台幣壹萬元 10,000元(含)以上者,除「手續費」外,另需支付代收金額 1% 之代收款報值費。 例: 貨款金額 5,001 元,手續費為 50 元,貨故賠償金額為 5,001 元,無須另行支付報值費。 貨款金額 12,000 元,手續費為 75 元,貨故賠償金額為 12,000 元,報值費為 120 元。 貨款金額 100,000 元,手續費為 500 元,貨故賠償金額為 50,000 元,報值費為 1000 元。 貨款金額為 100,001 元,不提供代收款服務。 您使用代收款服務時,本公司、新竹物流代理您收受收件人之繳款方式之限制如以下所載: 以現金為限。 以訂單明細所載貨款費用為準,並以全額支付為限。 其他費用作業與規範:本服務下除運費以及因本規範或其他本公司、新竹物流所為之指示應增收運費外,其他費用詳如以下所載:運費計算方式與報值費 包裹價值 包裹狀態 運費 包裹報值費 新臺幣五萬元(50,000 元)以下 (含) NA 一筆 自選是否欲報值加收包裹價值 1% 之報值費 超過新臺幣五萬元(50,000 元) 可分裝 按分裝後件數收取運費筆數 分裝後單件包裹價值未超過新台幣五萬元,原則不加收包裹報值費;但,仍得自選是否欲報值加收包裹價值 1% 之包裹報值費 超過新臺幣五萬元(50,000 元) 不可分裝 一筆 按包裹價值加收包裹報值費 1% *單件包裹價值原則應以五萬元為上限,如有超值者應分裝並按件數收取運費,且應另行加收包裹價值 1% 之包裹報值費。*「包裹報值費」與「代收款報值費」為兩筆不同之費用,如您的包裹同時符合兩者要件時,將同時計收兩筆報值費,而賠償上限則取高者為準,上限不累加。例 1:包裹為貴重服飾多件,且總價值 60,000 元,您應將包裹應分裝,並計收運費兩筆(或按您分裝之件數收取)。例 2:包裹為電視一台,且總價值 100,000 元,包裹無法分裝,應加計包裹報值費為 1,000 元。 3. 退貨作業與規範 本服務之「運送完成」,應以包裹送達訂單明細所載收件人或者依本規範得為取貨人者(以下簡稱收貨人),由收貨人於「客戶簽收單」上簽名註記為準;反之,即可能進入退貨作業。 退貨原因: 本服務之運送至多通知取貨三次及運送三次,如遇收貨人拒收或聯繫不上時,本公司、新竹物流將視該包裹為退貨包裹,按退貨作業處理。 若有收貨人未取貨或拒絕取貨之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託運單有誤、拒收、司機多次聯絡不上收貨人等原因),本公司、新竹物流將會聯繫您,並將該包裹視為退貨包裹,按退貨作業處理。 若有因任何可歸責於您之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您的包裹/商品無法運送、您的送達地址不清晰等)致造成包裹/商品滯留於本公司或新竹物流處所、宅配站或者其他由本公司或新竹物流控制之地點超過七日曆日者,本公司、新竹物流將視該包裹為退貨包裹,按退貨作業處理。 逾期未領包裹/商品:如您與收件人約定由收件人自行於宅配站領貨者,而您的包裹/商品在宅配站留置逾三日曆日,視為逾期未領;本公司、新竹物流得將該包裹視為退貨包裹,按退貨作業處理。 退貨作業:遇有退貨包裹者,本公司、新竹物流將依您申請本服務或者上收時提供之上收地址及其他託運資料通知您,您得選擇自行至宅配站取回或由本公司、新竹物流退回至您的上收地址,除原始運送後所產生的寄件運費仍應計收外,退貨作業不會再另外收取額外運費。 七、對帳及結算作業與規範 1. 對帳作業與規範 代收款結算週期:依每半個月內,收件人實際自新竹物流「取貨時間」計算,並以每半個日曆月(每月 1-15 號及 16-30 或 31 號)為一結算週期。 運費結算週期:依您的實際運送日,以每半月店家「寄件(上收)時間」計算,並以每半個日曆月(每月 1-15 號及 16-30 或31號)為一結算週期。 對帳單產出:本公司將於每次撥款日前三個工作天,以電郵方式提供對帳單,若逢國定假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 對帳單異議:如您於收悉對帳單後有異議者,雙方應盡善意協商;惟,最終數據仍以本公司系統記錄為準。 2. 結算作業與規範 撥款日:本公司將於每結算週期之次每月2日及17日與您進行結帳與撥付。 撥款方式:如您有使用代收款服務者,您使用本服務的運費、手續費、包裹報值費、代收款報值費將優先於代收款內抵充。抵充完,如有剩餘代收款者,本公司將以匯款方式向您撥付代收款;抵充完如有運費尚不足額者,您應按本公司之繳款通知向本公司給付剩餘款項。 匯費:依照銀行標準匯款作業計費,並自您代收款(如有)中扣除;如代收款不足抵充者,您應附加匯費給付本公司。 如您的代收款不足以支付您在本服務下任何應向本公司給付之服務費者,您應於收到本公司發出的付款通知後,按指示期限與內容繳付剩餘運費;否則本公司有權暫停或終止您使用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 八、賠償作業與規範 包裹運送期間,如發生包裹/商品毀損或遺失時,本公司不負擔損害賠償責任,而新竹物流之賠償責任上限、賠償程序、限制等如以下所述,且本公司將協助您向新竹物流進行、申請索賠流程: 包裹如受收件人主張遺失、毀損或短少時,應以「客戶簽收單」簽註為準,您同意由新竹物流按客戶簽收單內容、是否有客戶簽收單等因素,判斷是否須向您進行賠償。 申請本服務下之貨故賠償時,您應自行下載貨物賠償申請書,清楚、完整填寫內容後,另附上貨損照片、貨物價格證明(如發票影本/進貨單),提交予新竹物流進行審核。新竹物流有權是否可歸責、合理以及最終賠償金額,待確認您的包裹應受賠償後,賠償金額將另行撥付予您。 一般賠償:您若欲請求常溫、低溫件(含冷藏、冷凍)之貨故賠償者,應自收件人取貨後2日曆日內提出,逾時不受理。 失溫賠償:您若欲請求低溫件(含冷藏、冷凍)因失溫造成之貨故賠償者,因為失溫判斷規則困難。您同意為求真實,一律應於新竹物流將包裹送達送達地址或者上收地址當下,檢查其溫度,並若發現失溫狀況者,應當下向新竹物流現場人員反應並作成紀錄,且於送達後1日曆日內提出,逾期概不受理,如違反本項內容者亦不受理之。 易碎物品按本規範應由您妥善包裝,若包裹外箱完整時,本公司、新竹物流不負責易碎品之賠償。 經您申請貨故賠償且經新竹物流同意貨故確應賠償者,賠償金額由新竹物流逕行判定之,且將以包裹/商品進貨價或維修費用為賠償金額,每件包裹之最高賠償金額以新台幣壹萬元為上限。 包裹於運送前已經報值,並已支付報值費者,每件包裹仍以包裹/商品之進貨價或維修費用為賠償金額,但其最高賠償金額以新台幣伍萬元為上限。 包裹本體以外之包裝、包材以及您或收件人的運費、其他直接、間接、衍生損失、損害、成本、負擔及不利益等本公司、新竹物流皆不予賠償。 九、新竹物流相關資訊 本服務下,您尚可在以下連結查詢更多資訊,以及與新竹物流直接聯繫。如果以下連結內容與物流條款或者本規範有衝突,或者您對其中任何內容上有疑義者,請儘速聯繫本公司: 新竹物流客服電話:02-412-8866 新竹物流寄件須知:https://www.hct.com.tw/Allocation/allocation_sendgoods.aspx 新竹物流隱私權政策:https://www.hct.com.tw/Share/share_customerPrivacy.aspx 新竹物流個人資料保護聲明:https://www.hct.com.tw/Main/PersonalData.aspx 新竹物流營業據點:https://www.hct.com.tw/Allocation/allocation_stronghold.aspx 新竹物流對帳資訊:新竹物流 - 對帳管理 FAQ 相關文章 新竹逆物流 寄貨規範及常見問題 黑貓常 / 低溫宅急便物流規範 新竹物流 對帳管理 新竹物流 寄貨規範及常見問題 黑貓宅配及快速到店 對帳管理 評論 0 條評論 請登入寫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