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 B2C 跨境物流規範 2024年01月24日 03:03 更新於 歡迎使用ONESHIP7-11 B2C 跨境! 7-11B2C跨境物流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是由商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以下簡稱本公司)經由統一數網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或其所委託之第三人(以下簡稱統一數網)提供之B2C跨境店取及宅配物流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本「[台灣] 7-11B2C跨境物流規範」(以下簡稱本規範),是「ONESHIP服務協議」下之子規範,用以供託運人(以下簡稱您)於使用本服務時能更清晰理解流程與作業規範,並且供您遵守的有效法律條款;您應於開通本服務前詳閱本規範,若您不同意本規範之任何部分,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本服務基本介紹 申請及上收確認作業與規範 申請作業與規範 上收確認作業與規範 開通設定、變更及查詢作業與規範 開通設定與作業規範 變更作業與規範 查詢作業與規範 交貨、上收、進貨及出貨作業與規範 交貨作業與規範 上收作業與規範 進貨作業與規範 運送作業與規範、託運限制 運送作業與規範 託運限制 取貨及退貨作業與規範 取貨作業與規範 退貨作業與規範 對帳及結算作業與規範 對帳作業與規範 結算作業與規範 賠償作業與規範 一、本服務基本介紹 本公司提供之ONESHIP服務中針對不同商品類型、您的營運模式以及收件人的便利性提供多元物流選項;本服務旨在經由統一數網以提供您向台灣本島、澎胡、金門、馬祖以外之收件人寄發商品之運送服務,如您遇有「跨境寄送貨品」之需求時,本服務將會是您極佳的選擇。 本服務的特色即是與統一數網所經營之便利商店(以下簡稱 7-11超商)合作,進行跨境的商品運送,如您的收件人多為境外收件人時,這是一項適合您的物流服務。 本服務由倉庫統一發貨,您可以選擇將您欲運送之商品「執行出貨」後自行配送(以下簡稱交貨)到本服務下指定之倉庫或物流加工中心(以下簡稱大智通DC),或「執行出貨」後透過統一數網至您於申請本服務時提供的地址(以下簡稱上收地址)收取您的商品(以下簡稱上收);您欲運送之商品經送達大智通DC後,將再由大智通DC確認您的商品是否大致符合本規範並且點收數量與明細(以下簡稱進貨),爾後,將您的商品運送到您指示配送之對應7-11超商或者您與收件人約定後指定的其他收貨地點(以下簡稱出貨);令您的收件人可以輕鬆在所選取、合理之指定地點收取包裹/商品(以下簡稱宅配),或者自行抵達指定7-11超商領取包裹/商品(以下簡稱店取),以利您的收件人完成交易(宅配與店取以下合稱取貨)。 二、申請及場勘作業與規範 1. 申請作業與規範 申請本服務時,您必須於提交線上表單申請之同時,自「銀行帳戶授權扣繳」、「運費預付金」及「信用卡授權扣繳」中選擇一種運費繳納方式,並且完成運費繳納方式三擇一所須之資訊以及授權流程,若未於一個月內完成上述運費繳納方式流程,本公司將取消您就本服務之申請;如您仍須使用本服務,您應再度按照本規範之申請作業流程提出申請。 資格不符、資料有誤、缺漏、不實、未選擇運費繳納方式,或者您所選擇之運費繳納方式經本公司判定不接受,或者您無法提供完整授權者等因素,導致申請時程延宕,您需自行負責。 本公司有權於接收到您提交本服務之申請後,因為您資格不符、申請逾期或者任何其他理由拒絕您使用本服務。 您使用本服務之資格除上述外,尚取決於您的處所是否符合上收之物理限制(詳如本條第二項)。 2. 上收確認作業與規範 本服務下,統一數網會針對您的上收地址進行審核,並通知您,您的上收地址符合本服務下之上收標準與否;如不符合者,您得以自行配送您的商品至大智通DC(地址詳如下所載),或者提供本公司另外一組上收地址以供確認。 上收確認之目的,在於確認您及上收地址與本公司所委託之第三方配送商能夠互相配合上收集貨,上收地址的位置、路程等皆有可能導致統一數網判定上收地址不符本服務資格;即便您提供完整之申請資料,統一數網仍保有經上收確認後再行評估而婉拒您申請使用本服務之權利,您知悉這是為了保全您商品而不得不為之拒絕權,您同意將不異議。 若您的上收地址無法符合本服務標準,本公司將另行通知您,由於本服務為跨境運送之服務,故僅有跨境大智通DC得接收您欲運送之商品,本服務下配合之大智通DC為「大智通五股海外倉: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七路 18 號 1 樓」。您申請本服務時,若提供之上收地址及其路線經統一數網判定無法到達,您的上收確認將受核駁,但您得以自行交貨至大智通DC。 三、開通設定、變更及查詢作業與規範 1. 開通設定與作業規範 ONESHIP程式在本服務下預設僅開啟特定國家或地區,然您得使用本服務之運送範圍,應依照本公司於您實際通過本服務申請時向您發送之開通訊息通知內容為準;如您需新增其他運送國家或地區,您得以自行於ONESHIP程式選擇「增加配送區域」,並按照本服務提供之選項選取您需要的國家或地區,或者直接更改原先的配送區域,並自行調整對應之運費即可。 本服務可能依照統一數網之要求、配送地區、費用、商品限制、包裝限制或者任和其他服務內容或限制隨之異動,您應依照開店平台、ONESHIP程式、本服務、本公司或統一數網於官方網站實際之公告內容,以及本公司或統一數網對您通知之實際更新內容進行設定、遵循相應的條款。 2. 變更作業與規範 本公司不接受您於申請提交後,再於開通前提出資訊變更需求。您應於提交本服務之申請前,即確認您所提交之所有資訊正確、完整且已經即時更新。 本服務一經開通後,若您須變更您提交之任何資訊,最晚需於十四個工作天前提出申請;並且,本公司可能視您須變更之資訊內容判斷是否須重新進行提交。如經本公司同意您變更您的資訊後,變更程序(不含重新審核之時間)約需十四至二十個工作天,且恕不受理急件。 您向本公司提出本服務申請之三個月內,應不得變更任何本服務相關資訊。提出申請後一年內若變更三次(含)以上者,本公司有權自第三次起,每次酌收變更作業費新台幣五百元整。 本公司將預設退貨地址為上收地址,如您提出退貨地址或者上收地址變更,則本公司將同步變更上收地址與退貨地址;若您有不同於本規範描述之特殊需求,請自行向ONESHIP程式人員提出,本公司有權按照您提出需求之實際狀況判斷處理方式,您知悉且同意,您的需求不一定會被核准。 3. 查詢作業與規範 若您於交貨或者上收後,對於商品/包裹數量及明細有疑議時,得透過ONESHIP程式串接統一數網申請查詢相關資訊,以釐清商品/包裹貨態。 四、交貨、上收、進貨及出貨作業與規範 1. 交貨作業與規範 您於交貨當日上午五點(05:00)前,應事先將該筆訂單狀態轉為「可供出貨」(該動作以下簡稱「執行出貨」),避免您的商品/包裹無法交貨;執行出貨屬於交貨作業中之一部,如因可歸責於您之事由致交貨時遭到拒收,您同意將對此發生之結果、損失,均毫無異議。 交貨時間:您的交貨時間應配合統一數網,而於早上九點半(09:30)至下午四點(16:00)間,將商品送至大智通DC,統一數網一般將於您交貨之隔 3 至 4 日陸續送達指定之7-11超商。 您至大智通DC交貨時,商品應按照您所欲送達之地區,以及選用店取或宅配等不同因素,而須符合材積及重量規範進行處理;您同意於交貨前下載並參閱相關檔案,並按其內容進行包裹/商品之打包。 如您交貨時包裹/商品不符合規範者,本公司、統一數網得當場逕行拒收包裹/商品,並無需負擔任何責任;您應將您的包裹/商品運回您的處所,並不得異議。 您於自行配送或者委託第三人配送您的包裹/商品至大智通DC欲進行交貨時,應事先通知本公司您的約定抵達時間;若您無法於約定抵達時間內抵達者,本公司及其指定人皆得拒收或退回您的商品。 您配送商品上之包裹/商品標籤,須符合本公司、統一數網於本服務下指定之商品標籤規格;若您交貨時之商品標籤規格不符或條碼品質異常時,本公司、統一數網及其指定人皆得拒收或退回您的商品。 您交貨之地點即為本服務下之指定大智通DC,點收方式採快速驗收,不可以散裝到貨,商品/包裹需以外裝紙箱保護,紙箱外貼上嘜頭;並應以以下為外裝紙箱嘜頭資訊: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七路 18 號 1 樓 統一數網海外配送 收 電話:(02)7730 - 9898 託運人名稱:(應按訂單明細置入您的完整託運人名稱) 件數:(應按訂單明細置入您的正確商品件數) 若收件地點為中國大陸地區,收件人會收到本公司下「順豐速運」的認證簡訊,需點擊簡訊內容連結並上傳中國大陸之身分證正、反面圖片始得進行後續收件程序;您知悉本項服務商之異動,並且將會通知您的收件人相關程序。 除新加坡、馬來西亞、香港、澳門等以外地區,訂單明細之寄、取件相關資訊(含寄件人姓名、寄件地址、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等),皆需以英文進行填寫(請注意:中國大陸地區也應以英文填寫),若未以英文填寫時,後續將影響配送時效;您同意若因違反前開規範致您的包裹/商品配送延誤或無法送達者,由您自行承擔責任,毫無異議。 2. 上收作業與規範 本公司、統一數網僅於您已於上收當日上午五點(05:00)前,將該筆訂單執行出貨後,始會進行上收作業;惟,實際上收時間由本公司、統一數網逕行決定。 如您於本公司、統一數網上收時所欲交付之商品不符合本規範者,本公司、統一數網得當場逕行拒收商品,並無需負擔任何責任。 您配送商品上之商品標籤,須符合本公司、統一數網於本服務下指定之商品標籤規格;若本公司、統一數網上收時您的商品標籤規格不符或條碼品質異常時,本公司、統一數網及其指定人皆得拒收或退回您的商品。 本公司、統一數網上收時將進行點收,點收方式採快速驗收,您的商品需以外裝紙箱保護,紙箱外貼上嘜頭;並應以以下為外裝紙箱嘜頭資訊: 廠商名稱:(應按訂單明細置入您的完整託運人名稱) 件數:(應按訂單明細置入您的正確商品件數) 若收件地點為中國大陸地區,收件人會收到物流服務商順豐速運之認證簡訊,需點擊簡訊內容連結並上傳中國大陸地區之身分證正、反面圖片。 除新加坡、馬來西亞、香港、澳門等華語地區以外,訂單明細之寄、取件相關資訊(含寄件人姓名、寄件地址、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等),皆需以英文進行填寫,若未以英文填寫時,後續將影響配送時效;您同意若因違反前開規範至您的包裹/商品配送延誤或無法送達者,由您自行承擔責任,毫無異議。 3. 進貨作業與規範 進貨時間與核對: 您的商品經您交貨或者本公司、統一數網上收初步點收後,大智通DC將會再進行進貨驗收;驗收時間為交貨或者上收當日之下午四點(16:00),驗收發現異常件(不符合本規範中交貨、上收、運送等任何規範)時,將由本公司、統一數網聯絡確認您是否得於當日下午四點(16:00)前完成您的商店訂單明細以及包裹/商品之補檔;若不進行或無法進行補檔者,則您的商品應改於次一工作日進行運送,如您於次一工作日尚未完成補檔者,將待您補檔完成後始得計為完成進貨作業。 若您的商店訂單明細、ONESHIP程式資訊與當日大智通DC進貨驗收之貨物、內容或是其資訊不符時,應以大智通DC實際驗收者為計算標準。 不同進貨日的商品應分別打包,並清楚標示進貨日期,如發生不同進貨日混合進貨的狀況,則全部商品當日不予驗收,視為進貨未完成,應進行退貨作業。 若因進貨日期標錯造成商品未於預定日出貨到7-11超商或是收件人指定地點者,則您同意應自行負責,不可因此要求賠償,並應自行處理收件人之客訴及爭議。 進貨包裝規範: 包裹/商品必須有外包裝、不可裸露、不可為透明包裝,且包裝需上下平整並有明確可辨識您的識別名稱、商店網址、客服聯絡方式等資訊;如未符合者,該商品不予驗收通過,視為進貨未完成,應進行退貨作業。 包裹/商品或包裝封口處需黏緊,如因包裝封口未黏緊,致商品露出,可能造成商品脫落遺失或損壞,為確保包裹/商品安全及權責,避免後續爭議;如未符合規範者,該包裹/商品不予驗收通過,視為進貨未完成,應進行退貨作業。 商品為液體應裝入完全防漏之容器內: 箱 / 罐蓋必須釘牢以不易鬆脫為準。 瓶蓋、擠壓瓶嘴、等,需將瓶嘴處栓緊、不易鬆脫為準,並外加收縮膜(如下範例),並避免瓶蓋破損造成液體外流。 以「單一商品」強化包裝單位: 杯具、碗盤、壺具等商品:每件商品與細緻脆弱把手等部分,應填以足夠之氣泡袋、木屑、棉花或其他任何具有適當保護力之物料。 瓶裝物、陶瓷製品等商品:瓶外應以多層氣泡袋、紙張等緩衝材保護,層層包住易碎物,並以膠帶封好,以強化其保護力。 裝箱方式: 應以碎的報紙、保麗龍或任何緩衝材,覆蓋於箱子底處、四周、上方、等空隙處,讓每個單位的易碎品保持在最中央不晃動,以達最完善之保護。 將該商品裝於特製之金屬、木質、強力塑膠質料或堅韌之硬紙板容器內。 堅韌紙箱之種類,至少需為 3 層式 B 浪(如下範例),外箱張貼「易碎品」等警示標語,以警示作業及配送。 進貨標籤規範: 出貨標籤產出:您應按本服務要求之規格自行產出標籤,實貼於包裹/商品包裝最大面的左上角。 標籤內容:您應依規定之規格,填寫或者清楚標示標籤指定之資料內容於標籤上。(請參照規格說明書) 單一出貨標籤:每件包裹/商品包裝上只可有一張出貨標籤,若您需使用舊包裝外盒出貨,需將舊出貨標籤完全撕除。完全撕除的定義為包裝上任何一面不可有全部或一部舊出貨標籤的條碼、配送編號、店名店號或者取件人姓名的資料,以避免刷數錯;包裹/商品殘有舊標籤等資料者,該商品不予驗收通過,視為進貨未完成,應進行退貨作業。 大智通DC備有高感應的雷射條碼掃描設備,標籤條碼之品質以大智通DC實際判讀作為基準,若發生大智通DC無法刷讀者,則視為條碼品質異常,該商品不予驗收通過,視為進貨未完成,應進行退貨作業;惟,若您可舉證條碼無誤者,則由您附證明向本公司主張之,並由本公司與您另議處理方式。 條碼品質異常狀況如下: 顏色過深、過淺、使用彩色(非黑色)或模糊不清。 條碼間距不可過密或是過疏、應依規範,不得任意改變比例。 您裁切標籤位置超過標籤條碼本身。 標籤濃度太高、線條不分明、線與線接連在一起。 標籤未妥善黏貼、無法刷讀,例如標籤上覆蓋膠帶。 條碼資料匯入錯誤,例如條碼中夾雜文字。 貨運進貨時,標籤因噴墨淋濕或其他原因造成模糊不清無法刷讀 上述異常狀況發生時,商品不予驗收,以退貨作業處理。若您提出需本公司或大智通DC協助,且經本公司及大智通DC確認在可處理範圍內,依據實際處理異常情況所產生之費用,您應全額負擔,並無異議。 包裹 / 商品材積: 馬來西亞 新加坡 香港 店取 長+寬+高不超過 120 公分,任意一邊不超過 40 公分,限 4 公斤 長+寬+高不超過 80 公分,任意一邊不超過 40 公分,限 5 公斤 材積限制:30 x 50 x 30 公分,限 5 公斤 宅配 包裹 / 商品任意一邊不得同時大於 85 公分;限重 20 公斤內 包裹 / 商品任意一邊不得同時大於 85 公分;限重 20 公斤內 包裹 / 商品任意ㄧ邊不得同時大於 85 公分;限重 20 公斤內 智能櫃及自取點 - - 限重 20 公斤內 ; 順豐站:70 x 40 x 32公分營業點:長+寬+高三邊合計 不超過 300 公分,任一邊不超過 160 公分 智能櫃:45 x 31 x 35 公分 若包裹/商品不符以上條件,則商品無法配送,將按退貨作業處理。 以上例示新馬港地區規範僅供參考,材積規範可能隨時變更,並依據統一數網之公告之內容為準,且他國或他地區材積與限重限制皆有不同;請隨時查看本規範,並查閱全區材積規範。 您的商品通過進貨驗收後,若需要代為處理流通加工事務(包括但不限於商品外包裝張貼7-11超商使用之條碼、通關標籤、補貼符於本規範之商品標籤等),若非本公司、統一數網或物流服務商所造成之異常,則您可能須支付該等流通加工事務處理費用(以下簡稱代工費用);代工費用金額按本公司向您所為之指示內容為準,您同意就其費用額度及計算標準等均無異議。 您已經清楚知悉,無論交貨或者上收,您的商品都應以完整、堅固且符合商品尺寸之紙箱完整保護之;若因無紙箱保護而造成商品遺失、部分或全部損壞、污染等,應由您自行承擔。如您的商品未以紙箱足夠完整保護,造成本公司、統一數網、ONESHIP程式及或本服務其他用戶,或者其他第三人受有損失、損害、成本、負擔或者任何其他不利益者,亦應由您全額負擔之。 本服務下進貨驗收時,亦以箱數為點收單位,您同意無論本公司、統一數網或者本公司指定之任何第三人皆無義務拆箱以件數進行對點。 無論您自行交貨或者委請本公司上收,本服務之出貨時間將按本公司、統一數網依本服務之整體時間與路線安排決定,您均無異議。 通常出貨日:每週一至週五(不包括例假日)如遇舊曆年、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期間,則由本公司、統一數網另行研議貨運時間,並可能公告或者通知您。 所有不符合交貨、上收或者進貨規範者,無論驗收通過與否,本公司、統一數網皆得不予出貨及運送之。 五、運送作業與規範、託運限制 1. 運送作業與規範 您同意本服務無當日出貨之義務。 航空規範:以航空配送危險物品的定義依「海關緝私條例」及民航局規定之「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為主(以下稱航空規範)。 違規處置:您的包裹/商品因違反航空規範或您的包裹/商品遭海關退回,造成無法配送時,您同意客訴處理費用以及後續爭議或者賠償等皆由您全額負擔。如因此造成本公司、統一數網或者本服務之其他用戶連帶損失或損害者,您應一併賠償之。 2. 託運限制 除物流條款內所敘之禁止/限制商品外,您使用本服務託運的商品尚受以下限制。 禁止商品:若有下列之情況發生時,本公司、統一數網得隨時拒絕受理託運業務(即便已經交貨、上收或進貨驗收通過),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各國宗教違禁品; 植物、種子、土壤; 壓力式噴霧罐產品、酒類、香精(含酒精)、指甲油(含酒精)、去光水(含酒精); 磁鐵(含磁性物品)、電池類(裸裝鋰電池、水銀電池、鎳氫電池); 乾冰、廢料(廢棄物); 色情內容影音產品/刊物; IATA(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CAO(國際民航組織)、ADR(歐洲公路危險物品貨運規則)、或其他組織歸類為危險物質、危險品或違禁品(簡稱「危險品」); 易碎物品(含玻璃物品或其他脆弱物料,流質及易於液化之物品,乾粉末類物品等)。 限制商品:為確保貨物安全及運送配送效能,如果您的包裹/商品為下類型,請按照本規範所揭示之包裝或者標示限制,如違反者視為禁止商品: 同一配送編號僅接受一個包裹/商品,嚴禁複製出貨標籤; 包裹/商品太大需拆包狀況,應依規定重新要配送編號,以符合一個配送編號一個包裹/商品的規定; 不同配送編號的標籤不可合併包成一個包裹; 非易碎但相類似之商品,您應特別注意並自行加強包裝,並應以業界交寄易碎品之包裝方式加強包裝,並於包裝外黏貼上「易碎品」標示以警示作業及配送人員;商品/包裹之包裝(不得裸露)需完整包覆,如為玻璃或易碎品須做標示。 限制行為: 您所營網站及業務為具有「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進入」、「禁止未成年人點閱」等限制級或成人取向者。 您所營網站及業務含有明顯裸露性器官或描繪性行為言詞者。 您所營網站及業務提供具有強烈性暗示之圖片、言詞等色情猥褻品者。 您所營網站及業務以提供收件人色情資訊、物品、影像、圖片之內容為主要業務或收入來源者。 您所營網站及業務屬於其他經第三公正機構驗證機制(如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所列之含有不當資訊之網站者。 您有違反上列情況者,本公司得對您處以新台幣一千萬元起之罰款,以及本公司、統一數網因此所受之損失、損害、成本、負擔、處分、處罰、不利益或者任何其他支出等;且本公司、統一數網得於知悉、懷疑或受告知您有違反上列情況時,立即暫停ONESHIP程式、物流服務、本服務或一切相關服務之一部或全部,並不負期間內您因此所生損失或損害賠償之責,且您同意均不得異議。 六、取貨及退貨作業與規範 1. 取貨作業與規範 本公司、統一數網於您交貨或者委請本公司上收之商品送達7-11超商或收件人指定地點後至逾期退貨前,皆將受理收件人於7-11超商或收件人指定地點之取貨服務。 店取:收件人取貨時,需告知7-11超商人員收件人全名(或取貨人全名)並出示與收件人(取貨人)姓名相符之身份證件後,7-11超商人員始得交付該商品/包裹予收件人。如身份證件與出貨單據所標示之姓名不相符者,本公司、統一數網將無法將包裹/商品交付給第三人;如遲未有符合出貨單據姓名之收件人取貨且取貨時限已達時,將依退貨作業處理。 本公司、統一數網包裹/商品取件截止時間(即「取貨時限」)將依照 e-tracking 顯示的「已到7-11超商或收件人指定地點日」開始計算,各地將因本公司、統一數網當地實際規範之期間不同,在規定期間內顧客未完成取件包裹/商品將會寄往收件人所填寫之逾時未領寄送地址。 您擔保您將於您的商店內清楚標示取貨時限,任何因本條規定所引起之糾紛、客訴或者爭議等,除經證明有直接可歸責於本公司、統一數網或7-11超商之事由外,皆應由您自行負責處理;概與本公司、統一數網及7-11超商無涉。若因而致使本公司、7-11超商或任何本公司委託或指定之第三人、統一數網受有損失、損害、成本、負擔、處分、罰則或者任何不利益者,您同意將完全負擔之。 2. 退貨作業與規範 境內退貨 若發生包裹/商品不符合航空法規或物流出貨規範之情況,而商品/包裹仍在大智通DC時,本公司、統一數網得將商品/包裹退回您的上收地址,或者依您交貨時提供本公司、統一數網之聯繫方式通知您,以取回您的商品/包裹。 通常退貨日:每週一至週五,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則另行研議退貨日期。 退貨時間:於接到通知次日起算 7 個工作日內於上午 09:00 - 12:00 提供您回收退件。 境外退貨 逾期未領商品/包裹之處理:若收件人於訂購之貨品送達7-11超商後,未至點選之7-11超商取貨者,本公司、統一數網得將包裹/商品寄至收件人填寫之逾時未取寄送地址;您仍需支付跨境物流費用,且店轉宅相關費用以當地配送費用計算,費用如ONESHIP程式、本公司、本服務、統一數網、物流服務、各地7-11超商或其他本公司或統一數網公告或通知之運送費用。 店取退貨:各7-11超商逾期未領取之包裹/商品,應進入退貨作業,而先送回海外倉庫。本公司、統一數網退貨作業下之實際驗退資料彙整,可能需於取貨時限屆滿後於隔一工作日前上傳供您查詢確認。 宅配退貨:若發生收件人逾期未取、聯絡資訊不正確、當地配合物流夥伴持續無法聯繫上收件人等情況,該包裹/商品應進入退貨作業,而先送回海外倉庫;本公司、統一數網退貨作業下之實際驗退資料彙整,可能需於取貨時限屆滿後於隔一工作日前上傳供您查詢確認。 滯倉期限:收件人未取貨之包裹/商品滯留海外倉庫期限為 7 個工作日。若超過滯倉期限者,本公司、統一數網將於書面(含電子郵件及電子訊息)通知您後,將包裹/商品逕行進行拋棄、銷毀。 海外退貨:您如有海外退貨需求,應按與本公司、統一數網所議定之退貨費用及方式,個案處理。 若您選擇海外退貨,卻未如期前往大智通DC取回退貨或異常商品,您同意本公司、統一數網得於隔日逕行使用宅配方式退回給您的上收地址或您交貨時提供之聯絡地址,退回之運費由您支付;如本公司、統一數網無法向您的任何地址退回您的包裹/商品時,您同意本公司、統一數網逕行銷毀之,且您應負擔該銷毀費用。 若發生包裹/商品違反法令或致本公司、統一數網、7-11超商或收件人指定地點、海外合作機構、本公司委託或者指定之第三人遭受損失、損害、賠償、處分、處罰、成本、負擔或者任何其他不利益者,本公司、統一數網得逕行拋棄銷毀貨品,而無需徵得您同意,亦無需賠償您包裹/商品之任何費用;且您仍須負擔當次寄送之跨境運費。若您於商店之退貨資訊與本公司、統一數網實際退貨作業下點收之退貨資訊不符時,您同意應以實際退貨驗收之商品為計算標準。 七、對帳及結算作業與規範 1. 對帳作業與規範 運費結算週期:依您的出貨日計算,並以每ㄧ個日曆月(每月1號~30或31號)為一結算週期。 對帳單產出:本公司將於結算週期次月12號以電郵方式提供對帳單,若逢國定假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 對帳單異議:如您於收悉對帳單後有異議者,雙方應盡善意協商;惟,最終數據仍以本公司系統記錄為準。 2. 結算作業與規範 對帳日:本公司將於每結算週期之次月12號與您進行結帳與款項收取。 撥款方式:您應按申請本服務時選擇之運費繳納方式,依本公司通知之運費總額向本公司給付之。 匯費:依照銀行標準匯款作業計費,並應附加匯費於運費總額後,一併給付本公司。 您應於收到本公司發出的繳款通知後,按指示期限及內容繳付運費;運費未繳納或者未繳納足額者,本公司有權暫停或終止您使用本服務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 八、賠償作業與規範 包裹/商品運送期間,如發生包裹/商品毀損或遺失時,本公司不負擔損害賠償責任,惟本公司會協助您向統一數網進行、申請索賠流程。統一數網之賠償責任上限、賠償程序、限制等如以下所述: 包裹/商品配送期間,若發生包裹/商品毀損或遺失時需負賠償責任。每件賠償按申報時的貨值金額(訂單明細內商品含稅金額)計算,單件包裹/商品之賠償上限為新台幣兩萬元。 經您提出賠償申請,且經統一數網確認包裹/商品進入賠償程序後,需要約 30 - 40 作業天數,您才會收到遺失或毀損賠償通知,實際處理時程仍將依個案情形不同,您應依所為之通知為準。 您對於統一數網所統計之當月的包裹/商品毀損或遺失有所疑慮時,可進行反應並提出證明,但應於收受包裹/商品遺失通知後 7 日內完成前開附證明之反映,否則視為您同意所為之通知結果,並放棄其異議之權利。 相關文章 新竹逆物流 寄貨規範及常見問題 7-11 跨境物流 出貨流程 7-11 跨境物流 對帳管理 7-11 超商物流:追蹤包裹及異常處理 7-11 C2C 交貨便物流規範 評論 0 條評論 請登入寫評論。